【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資深警官表示,男、女先天條件本來就有所差異,勤務也有差別,所以體能測驗不同標準才合理。
基層員警也表示,如果硬是把男、女警的體能測驗標準訂為相同,那豈不是要將男警體測標準往下降,以符合女警能達到的標準,而且也形同變相將女性擋在警界之外。
但有員警則認為體測標準應一致,員警說,既然每位警察不分男女皆要執行相同勤務,且沒有合理差別待遇的理由,因此不應男女而有不同合格標準,才是公平。
有員警更指出,若因男女生理上的不同而要有不同標準的體能測驗,但男性因為大腦結構與女性不同,且也沒有女性來得細心、耐心,以至於考試、讀書會比女性差一點,那是不是筆試的標準也要男、女有別而有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