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下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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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遊韓早產欠300萬醫療費 夫妻返台「愁」款

發表于: 2014/03/01


〔自由時報記者姚介修、魏怡嘉、陳慰慈/綜合報導〕到韓國旅遊跌倒導致早產的孟太太,昨天跟先生一起回到台灣,才一千三百公克的小嬰兒必須在保溫箱照料,預估兩個月醫療費高達三百萬元,夫妻倆回台籌措龐大的醫療費,且須在十五天內支付給韓國醫院。
懷孕七個月、預產期為五月二十四日的孟太太,是因不慎在韓國飯店廁所滑倒而早產,夫婦倆昨日下午搭機回台籌措龐大醫療費用,坐在輪椅上的孟太太仍然虛弱,不斷掩面哭泣。
外交部先行作保 助兩人搭機回台
對於傳出孟先生不滿台灣駐韓外館協助不力,孟先生昨表示,因所需費用達二百九十六萬元,他不知道保險是否會支付,又沒有不動產抵押,於是希望外交部可以先行代為支付這筆費用,但是外交部遲遲沒有回應,後來外交部就先行作保,讓他的太太出院,再協助安排他們搭乘華航班機回台。
小嬰兒須留在保溫箱兩個月
外交部已澄清第一時間即派人赴醫院探視與協助,包括與醫院洽商醫療費用問題,並未不理會。孟先生昨表示,可能是雙方在溝通上有誤會,除感謝外交部駐韓辦事處協助外,包括當地慈濟、旅行社及朋友都有協助,他沒想到韓國的醫療費用這麼昂貴,目前小嬰兒還在韓國醫院,希望能得到台北市政府或是來自政府其他管道的借貸支付醫療費用。
健保署︰半年內檢具收據可申退
目前多數航空公司會禁止懷孕卅二週後的旅客搭機,健保署官員表示,民眾如到國外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可檢具醫療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當次出入境證明影本等文件,於六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核退,核退標準依健保給付規定核實支付,但訂有上限,目前門診每次核退上限為一千九百六十七元,急診上限每次三千二百三十七元,住院上限則為每天七千三百零九元,新生兒屬依附健保也適用。
北市府官員私下表示,急難救助金都多用於中、低收入戶及天災補助,應無旅行發生意外、造成醫療支出相關急難補助的適用申請,市府不太可能因個案而破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