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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鐘點費上限800元 專業老師不來了

發表于: 2012/10/28



鐘點費上限800元 專業老師不來了
2012/10/28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依教育部規定,要求國中小學社團收費採「代收代付」,校外老師鐘點費不能超過800元,讓不少專業老師打退堂鼓,學校才藝社團「倒社」。家長認為法令「綁手綁腳」,削減學生學習才藝機會。

教育處代理處長陳逸玲表示,已多次北上向教育部反映這種情形,可惜無法獲得法令「放寬」,教育處已研擬延長課後輔導時間到晚上7點,課後的時間不算上課時間,有相當大彈性讓學校聘請校外老師指導學生社團,以免影響小朋友學習多元才藝的權利。

彰化縣弦樂發展聯盟到國中小學教授演奏弦樂器,收費低,卻被檢舉聯盟音樂老師逃漏稅,教育部為此規定,國中小學校內社團如果向學生收費,一概轉入公庫,由公庫支付給指導教師,校外教師鐘點費支給上限800元,校內教師260元。

因此,專業老師不來了,彰化縣同安國小的直排輪社開不成,中山國小非洲爵士鼓社也不開了。因為無論多少小朋友上課,校外教師每次兩節社團活動課最多領1600元。和美國小的舞蹈社乾脆不在學校開辦社團,遷往私人舞蹈教室上課。

和美國小校長陳國楨說,弦樂社團按照法令,採代收代付制,學生繳交學費納入公庫,由學校支付給校外教師,每小時鐘點費800元,沒實施代收代付制之前,家長管理社團,向小朋友收費交給校外教師,每小時鐘點費可達1200元。

陳姓家長指出,代收代付制實施後,學校開學費收據給每位社團學童,如果學費月繳,就按月開收據,手續麻煩,導致部分學校無意再找校外老師教授學童才藝,而校外老師不能「多招收學生,多收入」,到校授課意願不高,「吃虧的都是小朋友」。

全文網址: 鐘點費上限800元 專業老師不來了 - 關心師資教育 - 文教要聞 - udn校園博覽會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0848#ixzz2AXsBs4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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