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高一上
阿摩第 5 期
2643枚
 0 

【情報】阻絕毒澱粉 6/1起店家須貼安全證明

發表于: 2013/05/28


 
作者: 沈雅雯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5月27日 上午11:30

毒澱粉風暴擴大,衛生署今天(27日)決定啟動「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將在3天內清查全台所有澱粉廠,同時要求自6月1日起,販售澱粉類產品的廠商必須提供安全證明給下游業者,並張貼於店家,違者將處以重罰。
毒澱粉事件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衛生署27日徵詢各部會意見,並在多名食品、公衛、毒物等專家建議下,決定祭出「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衛生署將要求全台衛生局於3天內全面掃蕩稽查所有澱粉類產品,確保問題產品都下架回收、銷毀。同時,為了方便消費者辨識,衛生署也要求所有澱粉廠商自6月1日起必須提供安全證明,供下游廠商張貼於店家。王哲超說:『(原音)我們要求所有的澱粉類的原料製造商或是販賣商必須要提供安全證明,讓下游業者可以張貼在店家,讓消費者可以檢視確認。有關這個部分,我們6月1日開始,全國衛生局會全面性稽查。』
衛生署表示,這些澱粉加工品包括粄條、肉圓、粉圓、黑輪與芋圓等民眾經常食用的食品。6月1日起,澱粉原料製造商如果沒有提供安全證明或是偽造安全證明,除了可能遭重罰新台幣千萬元,還將面臨刑責。
為了避免業者未來以類似手法賺取黑心錢,衛生署也決定將比照食品重大事件,採取重罰與提高檢舉獎金,並納入刑責,以嚇阻不肖業者。此外,行政院也將在29日召開「食品藥物安全會報」,跨部會討論如何重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