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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陸大學來台刊登招生廣告 教育部:違法

發表于: 2013/09/26


兩岸交流頻繁,教育部今年也擴大承認大陸大學學歷到111所,但是目前尚未開放大陸學校「來台招生」,因此無論是以廣告或是透過他人介紹,都是違法行為。有民眾發現,最近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在台北車站附近掛起招生聯絡處的招牌,經過民眾檢舉後,教育部表示,會報請檢調單位依法處理。(陳葦庭報導)
 
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前往大陸念書的台灣學生大約有六到七千人,而教育部承認的大陸學歷也從過去的四十一所擴大到一百一十一所。
雖然我國承認大陸學歷,但是開放台生就讀,卻不代表可以來台招生。有民眾檢舉,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已經在台北車站附近的公園路上高掛招生聯絡處的廣告招牌,明顯違法。
對此,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代理司長邱玉蟾表示,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招生聯絡處的行為可能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中規定兩岸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許可得為大陸地區之教育機構在台灣地區辦理招生事宜或從事居間介紹之行為,其許可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但由於目前許可辦法還沒有出爐,所以有招生行為就是違法,她說:「假如有沒有經許可而招生的話是違反兩岸條例的話,如果違反招生規定,可以處一年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罰金,其實是滿重的。」她強調,教育部會先確認個案是否有違法,再送交調查局,但其實有很多案例都是踩在模糊地帶,目前實際被判決的只有一例。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黃雯玲則指出,目前台灣的大學也無法到大陸招生,必須透過陸生招聯會,因此兩岸都必須秉持平等互惠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