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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陸高中怪校規 禁同性交往過密

發表于: 2013/09/15


中央社 – 2013年9月15日 下午3:31

 
(中央社台北15日電)中國大陸網友爆料,溫州一所高中規定,學生之間交往過密的行為,其中包括同性間交往,學校將以特別嚴重違紀行為處罰。
網友戲稱這是「奇葩校規」。校長則解釋,初衷為杜絕學生早戀,想法是好的,但措辭欠妥。
大陸的中國廣播網今天報導,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春暉高中日前發給學生「德育工作協議書」,校方在附錄中列舉22條「特別嚴重的違紀行為」,其中1條是「尤其是公然的交往過密,包括同性之間的交往」。
而且一經發現,學校將啟動重大違紀處理程序,學生不但要接受停課、停學等處罰,還要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已繳的學費、捐資費(代培費)等所有費用,學生無權要求學校退還。
這份協議書引來不少議論。不少網友質疑,怎樣才算交往過密?男生之間勾肩搭背,女生之間手拉手都屬嚴重違紀行為嗎?而且學生違紀怎麼和錢掛鉤呢?
春暉高中校長蘇連富則表示,先前不知道學校德育處制定這份協議書。他認為「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辭欠妥」。
蘇連富說,禁止學生交往過密是為了杜絕學生早戀。高中生早戀是校方一直頭痛的問題,為防止學生因談戀愛影響學習,校方才將此列為嚴重違紀行為。
但怎樣才算交往過密?蘇連富說,不論是同性還是異性,校方都會跟任課老師、同學了解情況,不會草率判斷。
蘇連富還解釋,學校不會要求違紀學生額外交錢。而是按照相關規定,對於重大違紀的學生,不退還學費、捐資費等費用。10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