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3年8月10日 下午12:18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考選部說,外交特考擬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程度英檢能力才能報考,若試院通過,最快明年開始實施。
考選部說,用人機關外交部考量到英文能力是外交領事人員基本工作語言,處理涉外事務、參與國際會議、談判及簽署協定,英文都是推展業務所需的共同語言。因此建議將英語檢定納入外交特考應考資格,並按語言組別,規範應考人應具備的英語檢定能力等級。
包括全民英檢(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Main Suite)、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等6項含聽、說、讀、寫成績的英語檢定測驗,外交部建議納入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應考資格採認。
考選部指出,外交特考英文組須於報名期間前2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2以上,其他語組則為B1以上。所謂的B2水準,以全民英檢來說,是全民英檢的中高級,全民英檢的中級則相當於B1。
考選部說,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如果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將創國家考試的首例。為求審慎,考選部多次邀集英語檢定、外文、外交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及外交部、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開會研商,並循法制作業研修考試規則,正依程序報請考試院審議,如果通過,將於民國103年開始實施。10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