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上
阿摩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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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騙死人無差!鼎王低罰380萬 消基會:台將成詐欺天堂

發表于: 2014/03/13


鼎王雖爆發誇大不實、虛構產品、工廠未登記營業,但業者仍樂賺黑心錢,消費者何辜?消基會今(13)日指出,年賺13億元的業者卻僅被地方開罰380萬元,就算上修罰款最高金額也沒用,再加上業者的補償方案更是犯規,公權力不彰顯示法律系統對食品管理的失靈。
名氣響噹噹的火鍋業者鼎王,就算爆發湯底原料及食材塩之鑽宣稱不實、食品宣稱療效、工廠未合法登記、規避稽查等違法行為,但僅遭地方衛生局開罰380萬元,並決議以8折優惠價補償民眾,再次吸引消費者上門。
鼎王心態猶如胖達人翻版,消基會指出,新修正《食管法》將食品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款提高為400萬元,但此次鼎王卻僅被依法罰以380萬元,相較於業者去年高達13億元營業額,根本就是相差甚遠,對國內食品管理根本無濟於事。
食品問題公權力無法適時、適度發揮功能,恐怕就是食品風波不斷的原因一環;消基會擔憂,無法以業者廣告不實之不法剝奪業者不當利得,顯示整個法律系統對食品管理的失靈,甚至業者更能以8折優惠價繼續銷售,不肖食品業者罰不怕,如同「騙死人無所謂,反正沒有吃死人」。
國內餐飲消費出現新危機,業者把消費者當冤大頭賺取暴利,猶如看中食品廣告不實罰則不高,在歷經胖達人事件後仍有不實業者;消基會質疑,主管機關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業者的過錯,甚至連消保官也無法促使業者拿出具體的改善與補償方案,國人消費環境又該如何提升?
消基會呼籲,縱使不能適用公平交易法開罰,但也應採高額處分才合理,並依業者所得範圍內再予裁罰不當利得,否則台灣將成為民生詐欺的天堂,業者樂賺黑心錢,消費者又何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