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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下
阿摩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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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持國外學歷報考者,若通過第1試,需經何程序始得應第2試?

發表于: 2013/01/20



依行政院衛生署99年8月23日衛署醫字第0990209797號公告,持國外醫學系(科)及牙醫學系(科)畢業之學歷證明文件,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或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一試及格後,須向該署申請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另依前揭考試有關規定,應於完成臨床實作訓練期滿(102年7月1日以後醫學系應包括臨床技能測驗合格)、且成績及格後,始得報考醫師或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二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