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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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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鬆綁高教 2016年各大學可望自訂學雜費

發表于: 2013/10/31


教育部今(30)日公布「高等教育制度鬆綁」行動方案,內含46項鬆綁措施,未來將考慮開放暑假成為大學院校第3學期、延攬外籍優秀學者、增加中國的高等學校採認校數,並將大學學測和指考合併一試。此外,教育部更預計建立學雜費常態調整機制,各大學最快可望在2016年底前自訂學雜費。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和高等教育司的人員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教育部橫跨人事、經費、經營、人才和教學5大面向,推出鬆綁高等教育制度的46項措施,並將辦理期程分為24項短期(今年底前)、19項中期(明年底前)、3項長期(2016年底前);整體來說,未來擬放寬教師的兼職、聘任和資遣規定,以及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範圍和投資支用限制,教師因研發所持股份更可由10%提升至40%,學校也得指派教師薦任所持股份事業職務,此外,教育部針對優秀的國際人才將放寬待遇與服務年限,更鬆綁博士與碩士班的招生規定。
其中,在人事層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黃雯玲指出,由於現行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能擔任大學的行政主管,很多學校都曾對此反映,表示有些負責國際合作如輔導國際學生,以及研發的單位,應可由外籍人士擔任,因此教育部的短期目標之一,是將大學的行政主管資格放寬,納入外籍人士,以及一些像從企業過來的專業人士。
此外,教育部也希望能建立學雜費常態調整機制,並希望趁著立法院這個會期,就把方案送往國會報告,若沒問題,今年底前將建立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機制,預定在2016年底前推動修改《大學法》,讓學雜費回歸各學校自行訂定,至於明年學雜費是否調整,則由學校依照現行程序提報,由教育部核定。
黃雯玲也表示,教育部也將針對大學推動可行的「衍生企業」模式,也就是說,希望大學開設更多的創新、創業課程,甚至將成果變成衍生企業。
此外,教育部也將放寬國外學歷修業期限,並簡化查驗程序,預計今年底以前完成修法,更將針對與美術、音樂、體育相關的中國高等學校,增加採認校數。至於中國籍配偶於1950年1月1日到1992年9月18日期間,在中國取得高教學歷的採認規定,則屬於中期目標之一。
至於爭議不斷、全國矚目的大學入學考試問題,黃雯玲今天明確指出,教育部未來的方向就是要將大學學測和指考2合1,但她強調,這跟過去「一試定終生」的聯考並不一樣,會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也會考慮到弱勢學生的問題,重點是要讓高三的學習更完整、考試成績可做申請或分發等多樣用途。
不過黃雯玲表示,這個方案沒那麼簡單,仍有許多技術性問題待克服,細節都還在討論中,因此大學學測和指考二試合一的政策屬於長期目標,但到底什麼時候能真正實現,目前沒有訂出時間,但今年底會推出初步方案。
蔣偉寧針對今天的46項鬆綁措施則說,台灣教育此刻處於一個高點,他希望能變為未來的低點,畢竟在高原上已待好一陣子,要再努力往上爬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