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國三下
阿摩第 3 期
24114枚
 2 

【情報】101年底在我國之 外國人士統計

發表于: 2013/02/05



 

101年底在我國外籍人士(不含大陸人士)共計68萬人,其中持居留簽證者計54萬6千人,持停留及其他簽證者13萬4千人;與100年底相較,在我國外籍人士增加4萬4千人,其中以持居留簽證者增加2萬2千人最多,主要為外籍勞工之增加,持停留簽證者亦增加2萬1千人,主要為來臺觀光之成長。

 

◎同期在我國外籍人士以外籍勞工44萬6千人占65.5%最多(主要分布在桃園縣、新北市及臺中市),外籍配偶(尚未取得我國國籍)4萬3千人占6.3%次之(主要分布在新北市、桃園縣及臺北市),二者合占在我國外籍人士之七成二,其中屬東南亞籍者高達九成八。與上年底比較,外籍勞工人數增加2萬人或4.7%,其增加人數以產業外籍勞工占75.7%;外籍配偶人數則減少3千人或6.7%,主要為已取得我國國籍所致。

 

◎外籍勞工中以印尼籍占42.9%、越南籍占22.5%及菲律賓籍占19.5%較多;與100年底相較,以印尼籍增加1萬6千人,越南籍與菲律賓籍同為增加4千人之變動較大;外籍配偶以越南籍占43.2%最多,泰國籍占13.6%次之,與100年底相較,以越南籍減少3千人最多。

 

◎101年底在我國停留外籍人士12萬2千人,主要為商務及觀光者,其中以日本籍占26.3%最多,美國籍占17.1%次之。

 

◎就近5年之居留人數變動觀察,外籍勞工之原屬國籍以印尼籍者比率大幅增加10.6個百分點變動最大,菲律賓籍及泰國籍者則逐年減少;外籍配偶人數近年來逐漸減少且國籍較為分散,其中為越南籍者比率大幅減少16.0個百分點變動最大,其他國籍者比率多數呈微增現象。

外國人在我國之居留及停留,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停留係指在我國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居留指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者。

 

一、101年底在我國外籍人士(含所有簽證但不含大陸人民)計有68萬138人,較100年底增加4萬4,348人或6.98%,其中外籍勞工增加1萬9,919人或4.68%,外籍配偶則減少3,100人或6.70%(外籍勞工人數增加主要係產業外籍勞工之增加;外籍配偶人數減少主要為已取得我國國籍所致)。

 

(一)按簽證別分:持居留簽證者54萬5,987人占80.28%最多,持停留簽證者12萬2,401人占18.00%次之,持外交、禮遇及其他簽證者僅占1.73%;與100年底相較,持居留簽證者增加2萬2,229人或4.24%,持停留簽證者則增加2萬1,101人或20.83%,分別為外籍勞工及來臺觀光旅客增加所致。

 

(二)按國籍別分:以印尼籍20萬7,461人占30.50%、越南籍14萬179人占20.61%、菲律賓籍9萬2,392人占13.58%、泰國籍7萬6,472人占11.24%較多,餘依序為日本籍4萬3,860人、美國籍3萬1,756人;與100年底相較,以印尼籍增加1萬8,766人最多,日本籍增加5,979人次之,菲律賓籍增加5,866人居第三。

 

(三)按身分別分:以外籍勞工44萬5,579人占65.51%最多,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配偶)4萬3,169人占6.35%次之,二者合占外國人在我國人數之七成二,其中來自東南亞國家者占98.03%;外籍勞工之來源國以印尼占42.89%最多,其餘依序為越南占22.45%、菲律賓占19.48%、泰國占15.17%;而外籍配偶則以越南占43.23%最多,其餘依序為泰國占13.55%、印尼占10.16%、菲律賓占6.62%;另外籍配偶女男比3.44:1較外籍勞工之1.50:1高。

 

(四)按縣市別分:外籍勞工人數分布以桃園縣7萬5,168人占16.87%最多,新北市6萬3,134人占14.17%次多,臺中市6萬1,185人占13.73%居第三;外籍配偶人數分布以新北市8,716人占20.19%最多,桃園縣6,344人占14.70%次多,臺北市5,182人占12.00%居第三。

 

二、101年底持居留證在我國合法居留(不含持外交、禮遇簽證及未辦妥居留證者)外籍人士(不含大陸人士)有48萬3,921人,占持居留簽證在我國者的88.63%,其中男性20萬1,194人占41.58%,女性28萬2,727人占58.42%;若依其職業身分觀察,以外籍勞工(勞委會核准引進在我國持有效居留證者)38萬8,843人為最多,餘依序為教師6,421人、商務人員4,410人、工程師2,027人、傳教士1,673人。至於持有居留證而逾期居留及持有居留簽證尚未辦妥居留證者計有6萬2,066人,其中逾期居留4萬3,881人。

 

三、101年底持停留簽證在我國外籍人士有12萬2,401人(含免簽證入境外僑),以日本籍占26.34%最多,美國籍占17.15%次之,馬來西亞籍占8.28%居第三:其中合法停留者占84.23%,逾期停留者占15.77%。

 

四、近5年國籍結構趨勢變化:

 

(一)外籍勞工:96年底外籍勞工之來源國以印尼籍占32.27%最多,其次依序為泰國籍(占24.29%)、菲律賓籍(占24.14%)及越南籍(占19.29%),近5年印尼籍所占比率大幅增加,至101年底達42.89%(或增10.63個百分點)最高,越南籍占22.45%(或增3.16個百分點)次之,菲律賓籍及泰國籍則逐年減少,至101年底僅占19.48%(或減4.67個百分點)及15.17%(或減9.12個百分點)。

 

(二)外籍配偶:96年底外籍配偶以越南籍占59.24%最多,其次依序為印尼籍(占10.80%)及泰國籍(占10.73%),近年來因外籍配偶逐漸減少且國籍別漸趨均勻化,至101年底雖仍以越南籍最多,但其所占比率已跌至43.23%(或減16.02個百分點),其次依序為泰國籍占13.55%(或增2.82個百分點)及印尼籍占10.16%(或減0.64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