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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01年1-11月警察機關查獲經濟犯罪成果

發表于: 2013/02/04



 




◎為防堵經濟犯罪行為,以保障合法業者及消費者權益,警察機關積極查緝非法經濟活動,致近年來查獲件數轉呈減少。101年1-11月警察機關查獲經濟犯罪計8,981件,較100年同期減少657件;查獲嫌犯1萬3,048人,亦較100年同期減少1,347人;主要係違反金融及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大幅減少所致。 

◎101年1-11月各類經濟犯罪案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占總件數之53.4%最多,違反金融案件占28.7%次之,兩者合計占8成2。 

◎101年1-11月查獲經濟犯罪總金額達344億元,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占84.1%最多;若與100年同期比較,因101年查獲網路非法架接動漫案件增加,且其查獲金額以瀏覽人次計價,致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增加160億元最多。 

一、按案件類別分:因警察機關積極查緝經濟犯罪案件,查獲件數自94年起逐年增加,96-98年間均維持在1萬1千件,99、100年微幅下降仍維持在1萬件以上;101年1-11月共查獲犯罪案件8,981件、嫌疑犯1萬3,048人、犯罪金額343.68億元,其中查獲犯罪件數及嫌疑犯人數分別較100年同期減少657件及1,347人,主因違反金融及侵害智慧財產權查獲件數減少所致;查獲金額較100年同期增加158.37億元,則因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查獲金額增加160.25億元所致。按101年1-11月查獲經濟案件件數觀察,以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4,798件最多,違反金融2,578件次之,濫(盜)伐林木602件居第三,茲分述如下: 

(一)侵害智慧財產權:為保障合法業者及消費者權益,警察機關配合主管機關查察各類侵權案件,除定期之專案勤務外,並不定期規劃實施全國同步「緝仿專案」查緝行動。101年1-11月查獲4,798件、5,516人、288.89億元,較100年同期減少225件、294人及增加160.25億元,因101年查獲網路非法架接動漫案件增加,且其查獲金額以瀏覽人次計價,致查獲金額大幅增加;其中查獲違反商標法2,884件、3,280人、35.20億元,違反著作權法1,914件、2,236人、253.69億元。 

(二)違反金融:為防範地下錢莊及債務催收公司暴力討債,警政署於95年12月函頒「加強查緝高利貸放(重利罪)及債務催收公司暴力討債工作實施計畫」,99年修正為「加強查緝高利貸放(重利罪)工作實施計畫」,實施至今持續加強汽車貸款、當舖、土地代書、信用卡、逾期應收帳款服務業等可疑經營地下錢莊場所之查察,致件數持續減少。101年1-11月查獲2,578件、4,809人、46.88億元,分較100年同期減少249件、537人、0.31億元;查獲件數中,以地下錢莊(高利貸放)2,498件占違反金融案件達9成7最多。 

(三)濫(盜)伐林木:101年1-11月查獲602件、1,294人,分別較100年同期減少143件及減少231人。 

二、按機關別分: 

(一) 101年1-11月以保二總隊查獲2,292件最多,新北市警察局913件次之,臺北市警察局807件居第三;嫌疑犯人數以保二總隊查獲2,559人最多,新北市警察局1,412人次之,臺中市警察局1,207人居第三;並以保二總隊查獲金額247.38億元最高,高雄市警察局19.70億元次之,臺北市警察局13.63億元居第三。 

(二)與100年同期比較,以保二總隊查獲件數增加254件、查獲嫌疑犯增加233人、查獲金額增加153.37億元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