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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A教科書錢?建中:合法且用於學生

發表于: 2013/05/30



http://www.ner.gov.tw/
http://l3.yimg.com/bt/api/res/1.2/xqafu9Tkze.or4y3mrgE2Q--/YXBwaWQ9eW5ld3M7Zmk9Zml0O2g9Mjc-/http://media.zenfs.com/155/2011/07/26/ner-logo-1_112627.jpg
作者: 林宜箴 |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013年5月29日 下午12:19

 
台北市議員林世宗今天(29號)抨擊建國中學A教科書錢,中飽學校私囊,建中出示資料表示,台北市所有高中學生購買教科書的書籍費都相同,學生並沒有多繳書費的疑慮,書商提供給學校的「作業與管理費」是廠商就其利潤中,提供部份給學校的協助代辦費,提供比例則交由各校與書商議價簽約,這筆費用的結餘也用於學生身上。台北市教育局與法務局表示,建中完全依照規定。
台北市議員林世宗29號抨擊建國中學A教科書錢,竟在教科書採購合約上明列「提供結算金額的15%-25%作為作業及管理費」,一年收入逼近800萬元。對此,建中教務主任朱正明表示,議員可能誤解學校所提供資料,台北市所有高中購買教科書的書籍費都相同,學生並沒有多繳書費的疑慮,學生也可自行到外面書店購買教科書,為了幫助學生和家長節省時間,學校代辦採購業務。
依照合約,整理、發放、退換書是廠商應負責任,學校代為協助,因此依「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科圖書選用及代辦採購要點」,廠商需提供學校「作業與管理費」,以支應辦理工作的學生工讀費、清潔費、水電費、誤餐費、加班費等。朱正明表示,101學年度第1學期「作業與管理費」扣除掉上述費用,結餘為154萬,用在學生獎助學金55萬、生活助學金50萬、清寒學生工讀費6萬、清寒學生夜自習工讀費3萬、清寒學生午餐費30萬,用在學校設備費約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