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一項 不是教學一般模式的構成要素?
(A)評鑑
(B) 教學視導
(C)預估
(D)教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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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431), C(79), D(0), E(0) #67020
統計: A(10), B(431), C(79), D(0), E(0) #67020
詳解 (共 1 筆)
#1345600
教學設計:
將認知心理學的理論和研究,應用於實際的教學設計。一般教學模式(Glaser))(或稱基本教學歷程):分析教學目標,診斷起點行為,設計教學流程,評量學習成果,回饋環線。
1. 教學目標(目的在設計教學):含括選擇-學生在教學前中後所應做的事項與所使用的教學資源(行為目標);分類-認知,情意,技能;分析-學生行為分析,學生作為,證實目標達成;詳述:描述可觀察行為,描述重要條件,評鑑是否成功的效標。
2. 預估(診斷起點行為):評定學生的終點能力,哪些可省,起點能力,哪些必備,及是否為每個學生規定教學活動,對特定學生所定的教學活動,學生學習成熟條件。
3. 教學程序:進行教材選擇,與準備,設計達成目標的計畫。a、清楚呈現教材;b、提供學習輔導。
4. 評鑑:是否達到單元目標,使用測驗與工具以測量知識、技能,和態度的獲得,必須評鑑教學成功與學習成功。依評量的時機-分為形成性、總結性評量;依解釋的方式-常模參照評量、標準參照評量;其他-預備評量(安置評量)、診斷評量。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note-%E4%B8%80%E8%88%AC%E6%95%99%E5%AD%B8%E6%A8%A1%E5%BC%8F%EF%BC%88Glaser%29%EF%BC%89-20002.htm#99#ixzz48ufJOg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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