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民事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評與乙訂立買賣契約,稍後因契約履行之爭議,甲得為原告自行提起訴訟,無須法定代理人代理
(B)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獨立經營雜貨業,甲與乙訂立雜貨買賣契約,稍後因契約履行之爭議,甲仍須法定代理人代理始能進行訴訟
(C)限制行為能力之養子女,於終止收養關係之訴有訴訟能力
(D)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乙訂立買賣契約,稍後甲、乙因契約履行之爭議,若欲訴訟,甲不得為當事人,須由法定代理人為當事人為甲進行訴訟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陳世忠 國二上 (2013/02/19)
A 錯的原因是,實體法上,他是限制行為能力,訴訟法上,就沒有訴訟能力(但仍有當事人能力)即使經授權處分某一項財產,僅在該處分的行為有行為能力,不及於訴訟的這件事。B 錯的原因是,實體法上,他雖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在其獨立營業範圍內,有行為能力,既然是其範圍內有行為能力,在訴訟法上,在獨力營業範圍內,也.....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黃威碩 小五下 (2016/04/09)
裁判字號:76年台上字第764號案由摘要:終止收養關係裁判日期:民國 76 年 04 月 10 日資料來源:最高法院民刑事裁判選輯 第 8 卷 2 期 344 頁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 569、584、588 條  ( 75.04.25 ) 
民事訴訟法 第 569、584、588 條  ( 79.08.20 ) 要旨:(一)終止收養關係之訴,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八十八條準用第五百六十 九條之規定,由養子女起訴者,應以養父母為共同被告,其當事人 方為適格。本件被上訴人以受養母即上訴人虐待為理由,依民法第 一千零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請求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未併列其養 父陳勝男為共同被告起訴,其被告當事人之適格,即有欠缺,應認 被上訴人之訴為無理由。...
查看完整內容
8F
Nadia Chang 高一上 (2016/12/21)

(A)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評與乙訂立買賣契約,稍後因契約履行之爭議,甲得為原告自行提起訴訟,無須法定代理人代理 (須)
(B)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獨立經營雜貨業,甲與乙訂立雜貨買賣契約,稍後因契約履行之爭議,甲仍須法定代理人代理始能進行訴訟  (不須)
(C)限制行為能力之養子女,於終止收養關係之訴有訴訟能力 (O)
(D)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乙訂立買賣契約,稍後甲、乙因契約履行之爭議,若欲訴訟,甲不得為當事人,須由法定代理人為當事人為甲進行訴訟   (得為當事人)


9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10/26)

(A)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評與乙訂立買賣契約,稍後因契約履行之爭議,甲為原告自行提起訴訟,無須法定代理人代理(X;甲無訴訟行為能力,不得自行提起訴訟)
(B)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獨立經營雜貨業,甲與乙訂立雜貨買賣契約,稍後因契約履行之爭議,甲仍須法定代理人代理始能進行訴訟(X;甲有訴訟行為能力,得自行提起訴訟)
(C)限制行為能力之養子女,於終止收養關係之訴有訴訟能力(O)
(D)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乙訂立買賣契約,稍後甲、乙因契約履行之爭議,若欲訴訟,甲不得為當事人,須由法定代理人為當事人為甲進行訴訟(X;甲得為當事人)

關於民事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