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國家在實施公權力的作為,要求「方法與目的」之均衡,以保護人民的權利免於遭受國家的過度侵 害,屬行政法上何原則?
(A)比例原則
(B)平等原則
(C)信賴原則
(D)公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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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4), B(61), C(12), D(2), E(0) #3219756

詳解 (共 2 筆)

#6971027
1. 題目解析 本題考察的是行政法中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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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3468
平等原則: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比例原則:早期德國各邦行政法院常在警察事件中,加以引用。目前應用範圍甚為廣泛,我國現行法者,亦不乏其例,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地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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