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Ries與Trout(1993)認為有22個永恆不變的行銷法則值得注意,其中一個法則認為:「與其成為第一個進入市場的品牌不如成為第一個消費者腦海中的品牌」,這個適用於非營利機構的行銷法則稱為:
(A)領先法則
(B)類別法則
(C)心智法則
(D)焦點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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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 B(16), C(534), D(257), E(0) #158751

詳解 (共 1 筆)

#489538
「領先法則」:與其訴求你的產品比人家好,不如搶先進入某個市場。
「類別法則」:如果你無法搶先進入某個產品類別,試著建立一個你可以搶先進入的新類別。
「心智法則」:與其第一個進入市場,不如第一個進入消費者腦海。
「認知法則」:行銷運作並非一場產品戰,而是ㄧ場認知戰。
「焦點法則」:行銷運作最具威力的關念,就是在潛在顧客的腦海中,佔有一個自己獨享的字眼。
「排他性法則」:在潛在顧客的腦海中,兩家公司不能同時佔有相同的字眼。
「階梯法則」:你所要採行的策略,完全視你所佔有的階梯位置而定。
「反向法則」:第二品牌必須將自己定位於與第一品牌相反的位置。
「分裂法則」:行銷要隨著不斷擴張的產品類別而採取區隔策略。
「品牌延伸法則」:品牌延伸是違反市場定律最嚴重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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