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在特教法中有關IEP的規定何者為非?
(A)應記載其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達成的標準
(B)家長應參與IEP會議
(C)至少每學期末應檢討一次
(D)國三上即應要有轉銜
服務計畫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6), B(65), C(114), D(154), E(0) #52876
統計: A(416), B(65), C(114), D(154), E(0) #52876
詳解 (共 10 筆)
#82484
此份試卷有基隆市國中有再更改答案,第5題是CD,第9題送分,第37題是A。
5
0
#148278
(B)選項把"列席"改為"參與"
2
0
#131604
37.在特教法中有關IEP的規定何者為非? (A)應記載其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達成的標準 ---學年與學期 (B)家長應列席IEP會議---這如何改??? (C)至少每學期末應檢討一次---沒規定一定要學期末啊 (D)國三上即應要有轉銜服務計畫---一年的 |
0
0
#74519
請問B選項該如何修正?
根據特殊教育法
第28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
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
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0
0
#82483
此提答案已更正為A
0
0
#148128
除了D 對
ABC全錯吧
0
0
#170462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0
0
#170463
原本題目:
37.在特教法中有關IEP的規定何者為非?(A)應記載其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達成的標準(B)家長應列席IEP會議(C)至少每學期末應檢討一次(D)國三上即應要有轉銜 服務計畫
修改成為
37.在特教法中有關IEP的規定何者為非?(A)應記載其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達成的標準(B)家長應參與IEP會議(C)至少每學期末應檢討一次(D)國三上即應要有轉銜 服務計畫
37.在特教法中有關IEP的規定何者為非?(A)應記載其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達成的標準(B)家長應列席IEP會議(C)至少每學期末應檢討一次(D)國三上即應要有轉銜 服務計畫
修改成為
37.在特教法中有關IEP的規定何者為非?(A)應記載其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達成的標準(B)家長應參與IEP會議(C)至少每學期末應檢討一次(D)國三上即應要有轉銜 服務計畫
0
0
#106236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 第 18 條 |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 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 列事項: 一、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 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二、學生家庭狀況。 三、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四、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五、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六、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七、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八、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 (班) 之時間及項目。 九、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一○、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 (職) 三年級學生 之轉銜服務內容。 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 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 、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 員陪同。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