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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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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5歲幼兒阿娟遭父親打成重傷,有生命危險,依據我國現行兒童福利法規定,當地社會局於90年5月1日上午十點緊急安置阿娟,最多可安置到何時?
(A)90 年5月4日上午十時
(B)90年8月4日上午十時
(C)90年11月4日上午十時
(D)90年8月1日上午十時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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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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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0.436572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Delia Shu
高二下 (2011/07/17)
緊急三天+繼續安置三個月+延長安置三個月 5/4 → .....
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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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13則討論
11F
Amelia Liu
高三下 (2012/09/24)
名 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08 日
第 57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緊急安置時,應即通報當地地方法
院及警察機關,並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但其無父母、監護人
或通知顯有困難時,得不通知之。
緊急安置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非七十二小時以上之安置不足以保護兒童
及少年者,得聲請法院裁定繼續安置。繼續安置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
得聲請法院裁定延長之,每次得聲請延長三個月。
繼續安置之聲請,得以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為之。
第 58
條
前條第二項所定七十二小時,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緊急安置兒童及少年之
時起,即時起算。但下列時間不予計入:
一、在途護送時間。
二、交通障礙時間。
三、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所生之遲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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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劉卉珊
高二下 (2013/06/13)
法規已修改,建議修改答案或刪除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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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Wan Ting Tsou
大一上 (2014/04/03)
建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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