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是因為被刑法31條擬制身份才成立間接正犯,沒記錯的話
如果C是正確的,代表無特定身份之人得利用有身份之人無違法意思或不具行為能力而犯特定行為
例如:外人甲命令無責任能力之乙殺其父丙,甲因間接正犯之成立,構成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間接正犯
從上例發現,不具身份者因為利用行為而產生具有身份之法效果,是為謬誤(甲與丙不具親屬關係,應僅成立普通殺人罪)
得參考林鈺雄著新刑法總則之相關論述。
補充最佳解例子。
(C)純正特別犯→有特別身分如公務員、仲裁人,一樣可以利用他人「無知或無責任」犯罪,所以成立 O
比如「公務員受賄罪」只有具公務員身分才能成立,如果甲叫他6歲兒子去拿某人給的東西,那甲是間接正犯,也是特別身分犯;兒子則無罪。
43 何種犯罪類型可以成立間接正犯? (A)過失犯(B)親手犯(C)純正特別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