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下列何者為審計法授予受審機關之權利?
(A)訴願
(B)聲請覆議
(C)覆查
(D)抗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toky 國二下 (2018/06/13)
審計法#24
2F
堅持就是勝利 國三下 (2020/09/15)
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前條之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請覆議;其逾期者,審計機關不予覆議。
  聲請覆議,以一次為限。---審計法第24條(聲請覆議)

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除決算之審核依決算法規定外,應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復,由審計機關予以決定:其逾限者,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第23條(聲復)
3F
高三上 (2024/05/09)

審計法 第 24 條
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前條之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請覆議;其逾期者,審計機關不予覆議。

21 下列何者為審計法授予受審機關之權利? (A)訴願(B)聲請覆議(C)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