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類型學校是美國於 1990 年代興起,由家長、教師或企業等為申辦主體,與學區透過訂定契約﹒以公費運作的公立學校?
(A)特許學校(charter school)
(B)另類學校(altemative school)
(C)磁性學校(magnet school)
(D)自由學校(free school)
統計: A(6850), B(307), C(590), D(473), E(0) #217024
詳解 (共 9 筆)
n美國:
1. 特許學校(charter school):
(1)興起背景:訴求鬆綁、教育選擇權。
(2) 老師、社區人士和家長等團體和州政府訂立契約而辦理的學校。(學校可自行決定課程,但要負責績效,州政府負責經費補助)
(3)招收特別能力與需求的學生。
2. 磁石(力)學校(magnet school):
(1)興起背景:反種族隔離,因應公立學校高退學率。
(2)有特殊的課程和方法。(學生可跨學區自由選擇)
(3) 大部分學生屬於少數民族。
3. 關鍵學校(key school):
(1) 興起背景:以多元智慧理論為基礎。
(2) 混齡能力分組教學。(主題本位、檔案評量)
(3) 入學前要先和家長訂立配合契約。
n美國:
1. 特許學校(charter school):
(1)興起背景:訴求鬆綁、教育選擇權。
(2) 老師、社區人士和家長等團體和州政府訂立契約而辦理的學校。(學校可自行決定課程,但要負責績效,州政府負責經費補助)
(3)招收特別能力與需求的學生。
2. 磁石(力)學校(magnet school):
(1)興起背景:反種族隔離,因應公立學校高退學率。
(2)有特殊的課程和方法。(學生可跨學區自由選擇)
(3) 大部分學生屬於少數民族。
3. 關鍵學校(key school):
(1) 興起背景:以多元智慧理論為基礎。
(2) 混齡能力分組教學。(主題本位、檔案評量)
(3) 入學前要先和家長訂立配合契約。
特許學校
緣起:1991年,美國明尼蘇達州通過一項授權地方學區可設立特許學校的法案,此一法案允許家長對子女
所就讀的公立學校有選擇權。
意涵:特許學校是由教師、家長、社區人士或有關的團體或機構,和州教育董事會或地方教育理事會訂定契
約而辦理的學校,接近於「公辦民營」的學校。辦理契約中明訂有關的規定,包括學校教育計劃、
預定達到的具體教育成果,如何實施學生評量及學校行政管理等相關細節。經核定為特許學校後,學
校的自主性即提高,可以免除實施許多地方學區及州政府所規定課程,也可自行決定教學方法、教學
設備及人員任用等事項,但必須定期接受評鑑,惟特許學校須對其自身的教育成效負完全責任;如未
達成預定的績效,其委辦契約則可能因而終止
出自陳嘉陽上冊P644
◎美國磁石學校計畫
j可跨區就讀
k學校有自己特色
l學生自願就讀
另類教育:指的是和主流體制不同的教育
例如:另類學校、在家自學、學徒制和社會教育
另類學校:多半是以一個明確的教育理念為基礎,故又稱為理念教育
政府作法:
在丹麥實行的學券制度中,每位學生都可獲得定額的教育經費補助,不論身在何所學校或在家自學,彈性最高。
在台灣和香港,另類學校大都被政府視為私立學校或體制外的學校,不易取得補助。
在台灣已通過公辦民營法,使另類學校能有自己的學籍和一定程序的政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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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學校:自由選擇技能、信息和知識的分散式教育
丹麥自由學校:丹麥教育家呂特根斯(Jacob Julius Heinrich Lütgens)在一八六四年的民眾高等學校運動中,建立自由學校
1. 入學採自願的方式,政治色彩不濃厚 2. 有年齡的限制,學生的年齡從十八至三十歲之間,每一班的學生人數以三十五人為準
3. 這種學校在丹麥的成人教育中,頗具特色。
美國自由學校:
1. 美國的自由學校是一種私立學校,有學生數量的限制,大部分設在商店、辦公室、農莊、住宅區的附近。
2. 學校規定教學年限、固定的課程、沒有考試、注重學生的遊戲、沒有強迫性、採自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