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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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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 七、排課方式 (一)資源班排課時應與學生之普通班教師、家長或學生本人協同討論,排定之課程應於個別化教育計畫中載明,排定後若有異動,應通知普通班教師、家長與教務處。 (二)學校教務處排課時應考量資源班排課需求,提供優先排課之協助,例如:可採數個普通班的語文領域同時段排課,以利資源班學生抽離上課。 (三)資源班之排課方式應視學生個別差異與特殊需求,可採抽離、外加及入班支援教學等。課程之排定,應兼顧普通班與資源班雙方課程之銜接與完整性。 (四)抽離課程係指利用原班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資源班上課,抽離課程視學生個別之需求,以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學習領域為主,並宜採該學習領域全部抽離為原則。 (五)外加課程係指利用學生非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資源班上課為原則,例如:升旗、早自修或課後時間等。 (六)入班支援教學係指與普通班教師協調於適當課程時段進入普通班對學生進行教學或輔導,以協助學生在普通班中之學習參與、生活適應、情緒管理及人際互動等;其課程應訂定有入班支援教學計畫,包括入班協同教學、合作教學或提供學習輔導等之具體作法。 (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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