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排比與對偶
排比對偶定義用結構相同或相似的句法,接二連三地表達出同範圍同性質的對象。將語文中字數相等、結構相同、詞性相同、意義相關或相反的文句,以上下成雙的形式排列而出。分類1. 就排比的單位而言:短語排比、句子排比。2. 就提挈語而言:有提挈語排比、無提挈語排比。1. 就辭格定義的寬嚴而言:嚴對、寬對。2. 就內容的意義而言:正對、反對、串對。3. 就對偶的語言單位而言:當句對、單句對、偶句對、長對。相異處形式1. 排比是三項以上。2. 排比是成串組織。3. 排比不拘於字數。4. 排比的各項以出現同形詞語為常規。1. 對偶限於兩項。2. 對偶是對稱組織。3. 對偶要求字數相等。4. 對偶要求儘量避免字面相同。內容排比只表達相近、相關的意思。對偶除表達相近、相關的意思以外,還能表達相對、相反的意思。性質排比的各項獨立而平等。對偶的兩項相互依存。作用排比側重於加強語勢,有著節奏和諧,情緒激昂,語氣磅礡的修辭作用。對偶整齊美觀,音節悅耳,內容豐富而含蓄,易於朗讀和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