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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直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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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re  主張「道德概念」應該訴諸規約與普效。 黑爾(Richard Mervyn Hare)的倫理學理論,又有所謂“普遍的規約主義” (universal prescrXXXiptivism)之稱,由這個名稱不難看出,在黑爾的倫理學理論中,起碼有兩個核心概念,一個是可普遍化性(universalizability),另一個則是規約性 B)Moore 「直觀論」認為善惡的判斷是直覺,而非認知。最佳解!   林怡伶 高二下 (2011/07/04 00:31):讚2人讚!不推 林火旺,《倫理學》,1999,五南出版  ■後設倫理學 ⊙Moore的非自然主義(Non-naturalism) →善的定義 1.約定定義(Stipulative) 2.字典/口頭定義(Lexical/Verbal) 3.分析定義(analytical):immunity from counter-examples, enlighteningness →善是不可被(分析)定義的,因為它是一個簡單的概念。 →「自然主義的謬誤」(Natrualistic fallacy)自然主義認為善是可以被定義的,善存在於自然物中:「善乃因人們贊成、喜歡、希望、尊敬的;惡乃人們不贊成、痛恨、不喜歡、厭惡的」(立人按:訴諸人類情感) →自然主義無法證明何人主張為正確,只能訴諸群眾。 →「開放問題論證」(Open-question argument):一個人能完全理解該問題的意義,卻不知答案。 →一個人「想要」(Would Want)的不完全等於他「應該要」(Should Want)的。 →Moore認為,善並是「非自然性質」(Non-natural property),是「附加性質/總結性質」(Supervenient property/consequential property),並非「內在性質/構成性質」(intrinsic property/constitutive)(如黃色)(立人按:莎翁所說:「世上無善惡,唯思考使然」) →「直覺主義」 →批判: 1.「非自然性質」存在嗎?我們不可能想像一個「黃色」,完全不附著於任何事物之上。善也是被感知的。 2.類比的謬誤:Bernard Williams認為,「善」是歸屬性形容詞(attribute),「黃」是修飾性形容詞(predictive),二者不同 3.開放論證的挑戰:善和任何自然性質都非「同義詞」,但不因此導得善的性質不等於某一自然性質。依Moore講法,所有消息性的定義都不可能成立。 c)艾耶爾最著名的,或許是他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中提出的「證實原則」,艾耶爾一生一直終於自己的觀點:他始終拒斥先驗知識的可能性,所以他視哲學的方法為對關鍵概念--諸如「因果律」、「真理」、「知識」、「自由」等的分析。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9%BE%E7%88%BE%E5%BC%97%E9%9B%B7%E5%BE%B7%C2%B7%E6%9C%B1%E7%88%BE%E6%96%AF%C2%B7%E8%89%BE%E8%80%B6%E7%88%BE d)萊爾是分析哲學的代表人物之一,隸屬於牛津學派 英國分析哲學家萊爾(G. Ryle)說:. 「心靈不佔據空間,亦不受任何機械律的管轄;心靈的活動他人無法觀察見證;心靈的一生活動功業都是隱諱私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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