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六書
1. 古人造字的原則共有六項,稱為(六書) 。 2. 六書是就已有的文字加以研究分析,整理歸類所得,因此我們可以依據六書的 類別,為每一個字找出當初造字的方法。 3. 一般習用之六書名稱與次序:象形 、指事、會意、形聲、 轉注、假借。 4. 六書之中象形字最早;形聲字最多。 5. 造字的基本法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6. 造字的補充法則---轉注、假借 。 7. 不能再加以分析的獨體、稱為「文」---象形、指事。 8. 可以再加以分析的合體,稱為「字」---會意、形聲 。 9. 象形與指事之別---象形是具體的「物」;指事是抽象的「事」。 10. 會意與形聲之別---會意是「形符」+「形符」;形聲是「形符」+「聲符」。
關鍵字:
六書、
形聲、
指事、
會意、
象形、
轉注、
假借、
合體、
獨體、
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