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甲為作曲家,接受乙唱片公司出資聘請,創作一首歌曲(以下簡稱為 A 音
樂著作)。甲乙間並未以契約約定 A 音樂著作的權利歸屬。關於甲受乙聘
請完成的 A 音樂著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以甲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乙享有
(B)應以甲為著作人,且著作財產權歸甲享有,但乙得利用該著作
(C)應以乙為著作人,且著作財產權歸乙享有
(D)應以乙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甲享有,乙僅得利用該著作
32 甲、乙、丙、丁四人基於共同殺 A 的意思約定同時向 A 開槍,結果 A 僅被甲開槍射出的子彈擊中要
害而死亡。乙雖然有開槍,但子彈未擊中任何東西。丙因臨時心生恐懼,不敢扣下扳機。丁開槍但子 彈誤中 A 旁邊的古董花瓶,花瓶當場粉碎。下列關於甲乙丙丁四人刑事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開槍未擊中 A,不成立殺人既遂罪之共同正犯 (B)丁開槍擊中花瓶,成立殺人既遂罪之共同正犯 (C)甲開槍擊中 A,成立普通毀損罪之共同正犯 (D)丙未扣下扳機,不成立殺人既遂罪之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