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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道謙啟示
發表于: 2013/04/22
本人 OOO,在此以最真摯的心,向志光集團表達最深的歉意,本人因2012年10月31日於露天拍賣購得郝老師之會計學課程,並未懷疑是否為盜版品,只因急於購得,一看到該商品就將商品標下,並於收到商品時仍不疑有它,於要賣出前(102年12月19日),再次向原購得之賣家確認,此商品仍有在販售,經數次確認無疑,無盜版違法之嫌,隔日(102年12月20日)便刊登在露天拍賣賣場,因此連該商品之商品名稱也是複製原賣場之商品名稱,但卻於2013年3月7日經警方通知須到訊筆錄,才知已注下大錯。經警方偵訊後,決定主動向志光集團法務人員聯絡(102年3月8日),雖非有意,亦不知違法,未將其大量拷貝以獲取不法利得,但其行為仍是觸犯法律,因此,再次向志光集團表達歉意。
幸其志光集團律師之諒解,願意無條件配合偵察,也願賠償志光集團所遭侵害之著作權,負其所犯下是法律責任。在此,再次再次向志光集團致上最深之歉意,事已落幕,也向各位網友分享,網路上買賣東西要務必小心,是否有違法情事,若稍有疑惑,請相信自已的直覺,並提高自已的警覺心,勿誤觸盜版吃上冤枉的官司,耗費心力,也希望這樣的經驗分享讓大家也上了課,有所獲得。10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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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了兩年多沒考了,要繼續開始好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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