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班正式教師錄取25名,以恆春地區(含恆春鎮、車城鄉、牡丹鄉、滿州鄉)學校為錄取分發地區及開缺學校。
二、普通班代理教師若干名列冊候用,候用期限至105年4月1日止。
三、英語正式教師錄取10名,以屏東縣國小為錄取分發地區及開缺學校,英語代理教師若干名列冊候用,候用期限至105年4月1日止。
四、特殊教育教師
(一)正式教師錄取5名。
(二)代理教師若干名列冊候用,候用期限至105年4月1日止。
五、幼兒園教師
(一)正式教師錄取5名。
(二)代理教師若干名列冊候用,候用期限至105年4月1日止。
一、甄選方式: 甄選採二階段辦理方式,第一階段初試(筆試)通過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複試(口試、試教)。
(一)筆試:
1. 筆試題型為選擇題4選1(採電腦閱卷,限用2B鉛筆作答,如未用2B鉛筆作答或作答不清楚致使電腦無法判讀者,不予計分)。
2.考試題數與時間:考試時間共計二節,每科測驗題50題,考試時間60分鐘,節次分配如下:
考試時間
甄選類科
第一節 第二節
上午8:00~9:00 上午9:20~10:20
普通班教師
教育專業科目(50題) 國語文(50題)
英語科教師
教育專業科目(50題) 英語專門知能測驗(50題)
特殊教育教師
特教專業科目(50題) 國語文(50題)
幼兒園教師
幼教專業科目(50題) 國語文(50題)
學前特教教師
學前特教科目(50題) 國語文(50題)
((二) 複試:包含口試與試教
1.口試及試教交叉進行,每人複試以18分鐘為限,依准考證編號編排順序,口試及試教滿分皆為100分。
2.口試注意事項: (1)採委員提問方式,口試時間以8分鐘為限(含進退場時間)。
(2)請準備個人履歷表一式2份(A4規格,以1張為限,格式自訂,不列入評分),亦可攜帶個人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
(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