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考試日期:109年8月1日至3日。
二、考試科目:
(一) 國文
(二) 社會工作(社會工作倫理、社會工作哲理、社會工作理論)
(三)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四)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
(五)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六) 社會工作管理
(七)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