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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一、台北公司會計年度採曆年制,其94 年以前5 年並無虧損。下列為94 年度及後續年度發生之部分事項..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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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選題】
一、台北公司會計年度採曆年制,其94 年以前5 年並無虧損。下列為94 年度及後續年度發生之部分事項(金額以新台幣為單位): (一) 該公司於94 年5 月1 日購入機器一部,支付成本$6,000,000,依所得稅法規定,其殘價為成本之十分之一,採定率遞減法並依法定耐用年數8 年計提折舊(折舊率25%)。 (二) 94 年7 月1 日,購入小客車一輛,供總經理使用,共支付成本$3,600,000,採平均法並依法定耐用年數5 年計提折舊。台北公司於96 年6 月30 日以$1,600,000 出售該小客車。 (三) 本年度分期付款銷貨(即約載分期付款售價)$10,000,000,其現銷價格為$8,000,000,銷貨成本為$6,500,000,採普通銷貨法認列當期銷貨損益,期末應收分期帳款金額為$6,000,000,未實現之利息收入為$800,000。 (四) 假設台北公司94 年度未經調整捐贈限額前之課稅所得(即各項收入及利益減各項費用及損失後之餘額,包括未調整限額前之捐贈在內)為$4,800,000。該公司除政治獻金外,並無其他捐贈。94 年度之捐贈包括對某一參選人政治獻金$200,000;對兩個政黨分別獻金$180,000 與$160,000。接受獻金之政黨,其上次立法委員選舉之平均得票率分別2.3%及5.2%。 請依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請按所得稅申報時自行依法調整後金額回答,並列出計算式)(25 %) 1. 申報94 年度所得稅時,該機器之折舊金額為何? 2. 申報94 年度所得稅時,該小客車之折舊金額為何? 3. 申報96 年度所得稅時,該小客車之出售資產損失為何? 4. 申報94 年度所得稅時,應收分期帳款可提列呆帳上限金額為何? 5. 申報94 年度所得稅時,捐贈金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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