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非選題】
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撒銷訴訟。」請問:本項所定「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之法律上意義為何?如何判定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受有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