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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非選題】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 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請問:本項所定 「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之法律上意義為何?如何判定權利或法律上之 利益受有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