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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非選題】
甲為乙男之父,丙為乙男之未成年子,乙男與丁女再婚,甲乙丙丁共同生活,生活融洽。試問:甲收養丁、丁收養丙,其收養效力如何?乙於丁收養丙後,對丙行使親權有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