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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

【非選題】
甲因涉嫌詐欺而被提起公訴。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甲否認犯罪。甲之辯護人乙主張甲於警察面前所為之自白,係警察以恐嚇方式取得,並無證據能力。檢察官表示並無此事,隨即當庭聲請傳喚當時行詢問之警察到庭作證。辯護人乙也表示同意。受命法官即定第二次準備程序期日,並傳喚警察屆時到庭作證。於第二次準備程序期日,受命法官於訊問證人(警察)並交由雙方當事人詰問後,即裁定自白無證據能力。檢察官當庭向法院聲明異議。試論受命法官裁定及檢察官聲明異議之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