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題庫

【非選題】
【已刪除】二、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1.民法第 80 條第 1 項規定:「前條契約相對人,得定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法定 代理人,確答是否承認。」此所謂催告,其性質如何? 2.相對人為催告時,所定期限如不足一個月以上,其法律效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