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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 102年 - 102Q4外幣測驗模擬題301-371#74988
102年 - 102Q4外幣測驗模擬題301-371#74988
科目: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
年份:
102年 |
選擇題數:
71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選擇題 (71)
301 以下哪些是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人壽保險,保險費的計算基礎A預定危險發生率 B預定死亡率 C預定利率 D預定營業費用率(A)ABCD(B)ABC(C)BCD(D)ACD
302 人身保險業自92年1月1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算保險費率之生命表(A)以國民生命表為基礎(B)得自 行決定(C)以台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D)以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303 依保險法第145條規定,保險業於營業年度屆滿時,應分別依何者計算其應提存之各種責任準備金,記載 於特設之帳簿(A)保險種類(B)繳費方法(C)保險期間(D)繳費期間。
304 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95年1月1日起訂定之契約,其純保險費 較20年繳費終身保險為大者(A)採20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B)採20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C)採1年定期修正 制(D)採25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
305 「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人身保險業以計算保險契約簽單保險費之利率及危險發生率為基礎, 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計算之準備金,稱為(A)保單價值準備金(B)責任準備金(C)危險發生準備金(D)解約價 值準備金。
306 以下那個並非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年金保險,保險費的計算基礎(A)預定死亡率(B)預定危險發生率(C)預 定利率(D)預定附加費用率。
307 依保險法119條規定,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 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A)全部的保單現金價值(B)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四分之三(C)保單 現金價值的四分之三(D)責任值準備金的四分之三
308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年金保險,責任準備金提存方式,年金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A)計算方法由 公司自行訂定(B)自動調整精算公式(C)以平衡準備金制為原則(D)以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全額提存。
309 年金累積期間,保險公司依據要保人交付之保險費減去附加費用後,依宣告利率計 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 金;年金給付開始時、依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年金金額,稱為(A)變額保險(B)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C) 萬能保險(D)年金保險。
310 以外幣收付之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保險費的計算基礎為:A預定危險發生率 B宣告利率 C預定利率 D預定 附加費用率(A)ABCD(B)ABC(C)BCD(D)ACD。
311 人身保險業自92年1月1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算保險費率之生命表(A)以台灣壽險第三回合經驗生 命表為基礎(B)得自行決定(C)以國名生命表為基礎(D)以台灣壽險第四回合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312 自94年6月1日起簽發之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契約,年金給付期間之預定利率(A) 不得高於年金給付開始日 當月之宣告利率,且不得為負數(B)應高於年金給付開始日 當月之宣告利率(C)不得高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當 月之宣告利率,但得為負數(D)不得低 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
313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契約,其責任保證金提存之預定危險發生率,以86年6月30日台財保第862397037號函頒佈之年金生命表______為基礎計算,並以不超過計算年金金額之預定危險發生率為準。(A)死亡率之100%~120%(B)死亡率之60%(C)死亡率之70%(D)死亡率之90%
314 自94年6月2日起簽發之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契約,其責任準備金提存方式,年 金累積期間(A)以平衡準備 金制提存(B)以計算公式提存(C)依「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 辦法」第10條規定提存(D)以年金保單價值準備 金全額提存。
315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朝間內附有保證利率者,於哪段期間內應比照人身保險業就其經營萬 能保險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的萬能保險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計提(A)累積期間前三 年(B)其他非利率保證期間(C)年金累積期間內(D)利率保證期間內。
316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內附有保證利率者,於利率保證期間內應比 照(A)利率變動型人 壽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準備方式(B)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費率相關規範鎖定方式(C)年金保險費率相關規範 (傳統型)鎖定方式(D)人身保險業就其經營萬能保險業務應提存之各種責任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的萬能 保險責任準備金 計算方式計提責任準備金
317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內附有保證利率者,於利率保證期間內應比 照人身保險業就其經 營何種保險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的萬能 保險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計提(A)分紅人壽 保險(B)萬能保險(C)利率變動型壽險(D)不分 紅人壽保險。
318 壽險業辦理歐元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相關業務,請確實依據A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B人 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 C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 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D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 精算公式等規定辦理,且注意不得涉及外匯匯兌業務。(A)ABC(B)AB(C)CD(D)ABCD。
319 壽險業辦理澳幣及歐元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相關業務時,仍應確實瞭解保戶未來有外幣需求及 承受匯率風險能力 ,充分向保戶揭露A商品幣別所屬國家之政治、經濟變動風險 B商品所涉匯率風險C保 險費收取方式D匯款費用之負擔及其它攸關保戶權益之重要事項(A)AC(B)BD(C)CD(D)ABCD
320 下列那項屬「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第2點規定所指之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A)各公司第一張非約 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B)同類型新型態保險商品經主管機關核准時間雖未逾六個月, 惟已核准達兩張(C)新型態保險商品經主管機關核准時間逾六個月(D)各公司第一張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 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
321 下列那項屬「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第2點規定所指之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A各公司第一張約定 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B各公司第一張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投資型保險商品C各公 司第一張非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投資型保險商品。D各公司第一張非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傳 統型保險商品。 (A)AB(B)AC(C)BC(D)CD
322 壽險業辦理澳幣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相關業務,請確實依據A、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B、人身保險業美元辦理以外幣收附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C人身保險業美 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公式D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 整公式(A)AD(B)AB(C)CD(D)ABD
323 人身保險業辦理第一張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應檢附符合「人身保 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 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2點 資格條件之說明文件,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 序作業準則等規定(A)向主管機關申請核 准(B)向中央銀行備查(C)向主管機關備查(D)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
324 人身保險業辦理第一張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下列何者正確(A)除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外, 並應向中央銀行申請許可後,始得辦理(B)應向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關備查(C)無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准,保 險業得逕行銷售(D)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 即可辦理。
325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檢 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下列那些文件:A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計處理 方式說明 B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內部控制執行方法與稽核原則 C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 行方法 D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A)ACD(B)ABCD(C)BCD(D)ABC。
326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規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並應於要保書 及保單條款載明A保險費收取方式 B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C匯率風險揭露 D匯款費用之 負擔等相關事宜(A)ACD(B)BCD(C)ABC(D)ABD。
327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於要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下列哪個事項:A客戶 適合度 B匯款費用之負擔 C保險費收取方式 D匯率風險揭露(A)ABD(B)BCD(C)ACD(D)ABC。 第三章 119
328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並應於要保 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何者等相關事宜(A)會計處理方式說明(B)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C)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 計畫及執行方法(D)匯率風險揭露。
329 下列何者不是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年金保險,保險費的計算基礎(A)預定死亡率(B)預定危險發生率(C)預 定利率(D)預定附加費用率
330 以外幣收付之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保險費的計算基礎為:A預定危險發生率 B宣告利率 C預定利率 D預定 附加費用率(A)ABCD(B)ABC(C)BCD(D)ACD。
331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由從事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 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之業務單位,(A)按月(B)每年(C)按季(D)每半年 辦理專案自行查核。
332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由從事該等保險商品下列哪些業務單位,按月 辦理專案自行查核A開發B招攬、核保C理賠、精算D保全、法務及投資(A)ABCD(B)ABD(C)ABC(D)BCD
333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依規定由內部稽核單位按季辦理以外幣收付之 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下列哪些作業之專案查核:A開發 B招攬、核保 C理賠、精算 D保全、法務、投資 (A)BCD(B)ABD(C)ABCD(D)ABC。
334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由內部稽核單位何時辦理該等保險商品招攬、 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A)每半年(B)按月(C)每年(D)按季。
335 由內部稽核單位按季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 精算、保全、法務及 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並於查核結束日起幾個月內函送主管機 關備查(A)一個月內(B)二個月內(C)三個月內 (D)四個月內。
336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依內部稽核單位按季辦理查 核作業之原則,應查 核各業務單位對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商品A開發、銷售 B 資訊揭露、風險告知 C資金運用 D外匯管理 等相關法令及自律規範之遵循情形, 以及該等保險商品銷售作業處理程序(含招攬人員資格及教育訓練、 商品適合度政 策)落實情形(A)ABC(B)AB(C)CD(D)ABCD。
337 依「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11點規定,人 身保險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及期限,將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相關統計報表 向何者申報,以供主管機關監理之用(A)行政院金管會銀行局(B)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C)向主管 機關或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D)中央銀行。
338 以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與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有何不同(A) 匯款費用之負擔(B)保險相關款項 收付方式(C)匯率風險的承擔(D)以上皆是。
339 依中央銀行96年4月26日函示,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教育訓練,除宜將外幣傳統型保 單可能產生的匯率風險,充分告知保戶外,亦應納入下列那些法規之認知、瞭解:A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 管理辦法 B管理外匯條例 C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D中央銀行及其他相關主管機關有關法令規定 (A)ABCD(B)A(C)C(D)B。
340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8點第1項第4款 規定,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瞭解要保人之需求與承受匯率風險能力 ,銷售該等保險商品前並應建立(A)招攬人員管理政策(B)商品適合度政策(C)商品資訊揭露政策(D)保險商品 開發政策
341 準保戶的選擇標準為:A身體健康的人 B需要保險的人 C付得起保險費的人 D便 於拜訪的人 (A)ABCD(B)AB(C)BC(D)CD。
342 人身保險業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遵循何者所訂之客戶適合度規範(A)行政院金管 會(B)中央銀行(C)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D)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343 以下何者為以歐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適合的銷售對象(A)保險金受益人居住於法國者(B)末來子女打 算到美國留學者(C)未來要在加拿大置產者(D)退休後規劃到英國長住、養老、生活或旅遊者。
344 以下何者非為以美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適合的銷售對象(A)退休後規劃到美國 長住、養老、生活或 旅遊者(B)目前有外匯存款者(C)保險金受益人居住於英國者(D)過 去曾經購買海外基金者。
345 完成客戶適合度調查後,應由(A) 要保人及業務員共同具簽(B)要保人(C)保險人(D)業務員 在「以外幣收付 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簽名確認並簽署日期 第四章 134
346 下列何者非為以歐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適合的銷售對象(A)未來要在德國置產者(B)退休後規劃到英 國長住、養老、生活或旅遊者(C)保險金受益人居住於荷蘭者(D)未來子女打算到法國留學者。
347 下列何者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中所列應由 要保人及業務員共同 具簽確認業務員已充分說明之問題(A)業務員是否已向要保人說 明本公司所提供「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 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之內容(B)該等 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計處理方式說明(C)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 (D)外幣資產負債配置 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348 銷售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應於要保書及商品簡介明顯處揭露何項目,並由要保人及 業務員於要保書共同具簽確認業務員已充分說明前揭事項(A)保險費收取方式(B)該等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 會計處理方式說明(C)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D)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349 訂立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時,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之收付,保險人應與 要保人事先約定(A)以外匯存款戶存撥(B)以新台幣存款戶存撥(C)由業務員前往要保人指定地點收付(D)親赴 保險公司辦理收付。
350 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款項收付(A)得為新臺幣,並以新臺幣存款戶存撥之(B) 得為不同外幣幣別,並以外匯存款戶存撥之(C)以同一外幣幣別為限,並應以外匯存款戶存撥之(D)得為不 同外幣幣別,並以新臺幣存款戶存撥之。
351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其保險給付及滿期給付等相關款項將由保險公司存入或匯入受益人之外匯存 款戶,如要將外匯存款結售為新臺幣,應由何人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之規定,逕向銀行業辦理(A) 被保險人(B)受益人(C)保險人(D)要保人。
352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之保險費以外幣收取,如需以新臺幣結購外幣,應由何人依外匯收支或 交易申報辦法之規定,逕向銀行業辦理(A)保險人(B)受益人(C)要保人(D)被保險人。
353 銷售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應於要保書及商品簡介明顯處揭露(A)匯款費用之負擔方式 (B)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C)該等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計處理方式說明(D)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 行方法。
354 銷售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應於要保書及商品簡介明顯處揭露A商品幣別所屬國家之政 治、經濟變動風險 B商品所涉匯率風險 C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D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等 ,並由要保人及業務員於要保書共同具簽確認業務員已充分說明前揭事項(A)AB(B)BD(C)CD(D)AC。
355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要保人繳交保險費時,因繳費方式不同可能產生A匯率差價 B匯款手續 費 C郵電費 D其他費用(A)AB(B)ABC(C)A(D)ABCD。
356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因存款或匯款所產生之各項費用,各銀行收費標 準不同,各項費用之 歸屬(A)全數由要保人負擔(B)由保險公司與要保人於保險契約中 約定(C)全數由保險公司負擔(D)由保險公司 與要保人平均分攤。
357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人身保 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業務,應將哪一個項目及外匯相關法規納入對保險業務員之教育訓 練制度(A)商品適合度(B)匯款費用之負擔(C)保險費收取方式(D)匯率風險。
358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要保人或受益人可能於以下何種情況面臨因外幣與新臺幣兌換之匯率 風險:(A)以外幣現鈔繳納保險費時(B)以新臺幣兌換外幣繳納保險費時(C)以外匯存款繳納保險費時(D)保險公 司將各種保險金匯入外匯存款戶時。
359 凡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外幣收付,匯率風險由誰負擔(A)保險人(B)要保人 或受益人(C)被保險人(D)要保人及保險人。
360 要保人購買一個定期壽險,保險金額10萬美元,訂約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3,五年後被保險人身故 ,保險公司給付死亡保險金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2,受益人將美元兌換為新臺幣,以下何者正確 (A)會產生匯兌損失新臺幣10萬元(B)美元升值(C)會產生匯兌利益新臺幣10萬元(D)新臺幣貶值。
361 要保人購買一個生存保險,保險金額10萬美元,訂約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1,十五年後保險公司給 付生存保險金時,新臺幣對美元之匯率為33,受益人將美元兌換為新臺幣,以下何者正確(A)會產生匯兌 損失新臺幣20萬元(B)新臺幣升值(C)會產生匯兌利益新臺幣20萬元(D)美元貶值。
362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至少多久一次向要保人揭 露該等保險商品當年 度解約金、死亡保險金額及生存保險金額等給付項目折合新臺 幣計算後之參考價值(A)每二年(B)每年(C)每半年(D)每季 。
363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至少每年一次向要保人揭露該等保險商品當年 度解約金、死亡保險金額及生存保險金額等給付項目折合新臺幣計算後之參考價值,其提供方式(A)由保 險公司以電子郵件通知要保人(B)由保險人與要保人約定之(C)由保險公司揭露在網站上(D)由保險公司郵寄 通知要保人
364 依保險法第119條規定,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以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 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少於要保人應得(A)保單帳戶價值之1/2(B)保單現金價值之3/4 (C)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3/4(D)保單價值準備金之1/4
365 依保險法第123條規定第二項規定,投資型保險契約之投資資產,非各該投資型保險之(A)受益人(B)保險人 (C)要保人(D)被保險人 不得主張亦不得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
366 依保險法125條規定,(A)傷害 (B)健康 (C)年金 (D)人壽 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 時,負幾付保險金之責。
367 依保險法第123條規定,保險人破產時,受益人對於保險人得請求之保險金額之債權,以其保單價值準備 金按定約時 之(A)保險費率比例(B)責任準備金利率(C)宣告利率(D)預定利率 計算之
368 依保險法第124條規定,(A)人壽保險(B)傷害保險(C)年金保險(D)健康保險 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對於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369 依保險法第131條規定何種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A)年 金(B)健康(C)傷害(D)人壽。
370 保險法第146條之規定,保險業辦理放款項目不包括(A)以動產或不動產為擔保之放款(B)人壽保險業以各該 保險業所簽發之人壽保險單為質的放款(C)以合於保險法第146條之一有價證劵為質的放款(D)公司保證的放 款。
371 依保險法第145條規定,保險業於營業年度屆滿時,應分別保險種類,計算其應提存之各種(A)解約金(B)責 任準備金(C)保單價值準備金(D)保險給付 記載於特設之帳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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