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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衛生技術:衛生行政與法規#58524
科目:
衛生行政與法規 |
年份:
105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衛生行政與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醫療權為基本人權之一。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委員會」強調,基礎公共衛 生與醫療照顧之設施、物資、服務與計畫,應符合「可獲得性」 (availability)「可 、 近性」 (accessibility)「可接受性」 、 (acceptability)及「品質」 (quality)等四個標準。 請以基礎醫療照顧服務為例,說明上述標準之內涵,並舉例說明政府為確保基礎醫 療照顧服務之四個標準所採取的政策介入。 (25 分)
二、醫療傷害應採取何種損害賠償制度,以有效填補病人損害並達到預防之目的,是醫 療政策的重要議題。請敘述國際間有關醫療傷害損害填補制度之主要類型,並說明 目前臺灣醫療傷害無過失補償制度之現況。(25 分)
三、醫療保健服務業的各類醫事人員,除了醫師之外均已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 衛生福利部為保障受僱醫師勞動權益,規劃將於 108 年將受僱醫師全面納入「勞動 基準法」適用。論述受僱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之相關爭議,以及政府為因應此政策 衝擊所擬定之配套措施。(25 分)
四、不同國家因不同的福利意識型態或社會價值,發展出不同的健康照護制度。請依據 健康照護服務的商品化程度,論述國際間健康照護制度的主要類型、代表國家與其 制度特質。(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