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 107年 - 10707 外幣精選題庫 第三章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規範#73796
107年 - 10707 外幣精選題庫 第三章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規範#73796
科目: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96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選擇題 (96)
184 人身保險業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所稱之風險值,係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 少三年,或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更新一次,以(A)90% (B)99% (C)95% (D)85% 的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試。
185 某人壽保險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檢附其資格條件,下列哪 項不符合規定(A)最近一年內主管機關及其指定機構受理保戶申訴案件申訴率、理賠申訴率及處理天 數之綜合評分值為人身保險業由低而高排名前百分之五十(B)最近一年內遭主管機關罰鍰累計達新臺 幣二百五十萬元(C)董事會設有風險控管委員會(D)國外投資部分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每月至 少控管乙次。
186 某人壽保險公司申請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檢附其資格條件,下列哪項不符合規 定(A)最近一年內主管機關及其指定機構受理保戶申訴案件非理賠申訴率、理賠申訴率及處理天數之 綜合評分值為人身保險業由低而高排名前百分之七十(B)最近一年內遭主管機關罰鍰累計達新臺幣二 百五十萬元(C)國外投資部分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每月至少控管乙次(D)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 管機關重大裁罰。
187 人身保險業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所稱之風險值,係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 少三年,或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更新一次,以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 信賴水準,計算(A)七個(B)三十個(C)十個(D)二十個 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試。
188 人身保險業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所稱之風險值,係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 少三年,或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更新一次,以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 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A)每週(B)每月(C)每季(D)每年 進行回溯測試。
189 人身保險業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所稱之風險值,係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 少三年,或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A)每日(B)每季(C)每週(D)每月 更新 一次,以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試。
190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之保險費的交付,由要保人以 A.外匯存款 B.結購外幣 C.外幣現鈔 D.新臺幣,匯入保險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A)AB (B)ABC (C)A (D)ABCD。
191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在國外投資部分應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 所稱之風險值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三年;B.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 一年;C.按月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D.按月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三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 更新一次,已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試。 (A)AC (B)CD (C)BC (D)AB。
192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其對應之國外投資資產不得進行下列何者兌換:(A)將美元國外投資資 產兌換為新臺幣資產 (B)將美元國外投資資產兌換為歐元資產 (C)將英鎊國外投資資產兌換為美元資 產 (D)將歐元國外投資資產兌換為英鎊資產。
193 以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仍然生存時保險公司依照契約所約定金額給付保險,稱為 (A)死亡保險 (B) 終身保險 (C)生存保險 (D)生死合險。
194 養老保險就是將哪兩種保險結合在一起的保險(A)終身保險及生存保險 (B)定期保險及死亡保險 (C) 定期保險及生存保險 (D)終身保險及死亡保險 。
195 年金保險,以年金給付額是否固定分類,分為:A 定額年金保險 B 確定年金保險 C 變額年金保險 D 不確定年金保險(A)AD(B)BD(C)BC(D)AC。
196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其對應之一般帳簿資產(A)不得兌換為新臺幣,且其資金運用 仍應依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規定辦理(B)不得兌換為新臺幣,且其資金運用不受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規定限制(C)得兌換為新臺幣,且其資金運用不受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規定限制(D)得兌換為新臺幣, 且其資金運用仍應依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規定辦理。
197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要保人或受益人可能於何種情況面臨因外幣與新臺幣兌換之匯率風 險(A)以外幣現鈔繳納保險費(B)保險公司將生存保險金匯入外匯存款戶(C)將保險公司退還之外幣保 險費、從外匯存款戶提領兌換為新臺幣(D)以外匯存款繳納保險費
198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及滿期給付等相關款項將由保險公司以外幣支付(A)由受 益人至保險公司領取(B)匯入受益人之新臺幣存款戶(C)送交給受益人(D)匯入受益人之外匯存款戶
199 訂立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時,保險人與要保人 (A)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 其他款項之外幣幣別,但不得約定新臺幣與外幣或各幣別間之相互變換 (B)不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 付、費用及其他款項之外幣幣別,且不得約定新臺幣與外幣之相互變換 (C)不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 付、費用及其他款項之外幣幣別,且不得約定各幣別間之相互變換 (D)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 用及其他款項之外幣幣別,且得約定新臺幣與外幣之相互變換。
200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之保險費以外幣收取,如需以新臺幣結構外幣,應由(A)受益人(B)保 險人(C)被保險人(D)要保人 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之規定,逕向銀行業辦理
201 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一項所列之投資項目,除應符合本辦法各項商品之投 資條件及限額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投資於大陸地區政府公債及國庫券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 該保險業經核定國外投資額度(A)百分之二十(B)百分之十五(C)百分之十(D)百分之五
202 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3 項規定,保險業資金投資大陸地區集中市場或銀行間債 券市場交易之公司債且非屬次順位者,其發行公司或保證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需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 評定為 (A)BBB+級 (B)A-級 (C)A 級 (D)BBB 級 或相當等級以上。
203 下列何者為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之項目:A、經行政院核定為配合政府經濟發展政策之經建計畫重大投 資案 B、衍生性金融商品 C、國外不動產 D、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 (A)ACD(B)ABCD(C)BCD(D)ABC。
204 下列何者不是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之項目:(A)國外不動產(B)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 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相關事業(C)衍生性金融商品(D)依不動產證券化條 例發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205 保險業資金運用於外匯存款,存放於同一銀行之金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A)業主權益 3% (B)資金 5% (C)業主權益 5% (D)資金 3% 。
206 國外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種類有 A.對沖基金;B.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C.指數型基金;D.境外基金; (E)商品基金 (A)ABCD (B)ABCE (C)ACDE (D)BCDE。
207 下列何者為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的項目:A、經行政院核定為配合政府經濟發展之經建重大投資案 B、 衍生性金融商品 C、國外不動產 D、依不動產証券化條例發行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A)ABC (B)ACD (C)ABCD (D)BCD。
208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之項目,所稱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交易之股權或債權憑證之種類包 括:A、股票 B、首次公開募集之股票 C、公司債 D、本國企業發行之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及附 認股權公司債(A)ACD(B)BCD(C)ABC(D)ABCD。
209 保險業投資於國外證券投資基金之每一國外基金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A)資金 5%(B)資金 2%(C) 業主權益 5%(D)資金 3% 及該基金已發行總額百分之十。
210 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所稱國外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種類包括:A、不動產資產信託 基金 B、證券投資基金 C、指數型基金 D、商品基金(A)ABD(B)ABC(C)ABCD(D)BCD。
211 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保險業投資於外國證券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之公司債、非本國 企業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其發行或保證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 構評定為 (A)AA-級 (B)A+級 (C)A-級 (D)BBB+級 或相當等級以上。
212 保險業資金投資以外幣計價之商業本票,其發行或保證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 定為何種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A)BBB+級(B)BBB-級(C)BB B 級(D)A-級。
213 保險業投資於國外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其投資於對沖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 險業可運用(A)資金3% (B)資金1% (C)資金2% (D)資金5% 且其單一基金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基 金已發行總額百分之十
214 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外對沖基金之基金經理公司須以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主管機關註冊者為 限,且管理對沖基金歷史須(A)滿一年(B)滿三年(C)滿五年(D)滿二年 以上,管理對沖基金之資產不 得少於美金二億元或等值外幣。
215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國外私募基金之基金經理公司須以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主管機關合法註冊 者為限,且管理私募基金歷史須(A)滿二年(B)滿三年(C)滿五年(D)滿一年 以上,管理私募基金之資 產不得少於美金五億元或等值外幣。
216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國外私募基金之基金經理公司須以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主管機關合法註冊 者為限,且管理私募基金歷史須滿五年以上,管理私募基金之資產不得少於(A)美金三億元(B)美金二 億元(C)美金一億元(D)美金五億元 或等值外幣。
217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之國外資產證券化商品,其信用評等需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 (A)BBB 級 (B)BBB-級 (C)A-級 (D)BBB+級 或相當等級以上,且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經核定之國外投資額 度百分之二十,對每一資產證券化商品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一。
218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之國外資產證券化商品,其信用評等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 A-級或相當等 級以上,且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經核定之國外投資額度 20%,對每一資產證券化商品之投資金 額,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A)1%(B)2%(C)4%(D)5%。
219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之國外住宅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其資產池之債權平均信用評等分數須達(A)八百 分(B)五百分(C)五百五十分(D)六百八十分 以上
220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投資於國際性組織發行之債券,其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等級,須經國外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為(A)BBB +級(B)A-級(C)A級(D)AA-級 或相當等級以上。
221 保險業投資於國際性組織發行之債券,其對每一國際性組織所發行債券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 業資金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一。
222 保險業對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一及業主權益(A)百分之四十 (B)百分之二十(C)百分之十(D)百分之三十。
223 保險業對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之投資,(A)以所投資之不動產有收益者為限 (B)以投資時已合法利用 並產生利用效益者為限 (C)以投資時已合法利用者為限 (D)以投資時已合法利用或產生利用效益者為 限。
224 保險業及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取得其投資之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後,應於公司網站揭露哪些事 項 A 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所在地 B 市場公平價值之相關證明資料 C 權屬狀況、面積及使用情形 (A)ABC(B)AC(C)AB(D)BC 。
225 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2 條規定,保險業者須符合下列哪些條件,方得依本辦法從 事以人民幣計價之各項資金運用:A、已訂定經董事會通過之從事大陸地區投資相關交易處理程序及 風險監控管理措施 B、由董事會每年訂定外匯風險管理限額 C、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風險管理部門 定期控管者(A)AC (B)AB (C)ABC (D)BC 。
226 保險業符合「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者,得依本辦法從事以人民幣 計價之各項資金運用,但其於從事大陸地區政府、公司相關有價證券之運用,不得投資下列哪些項目: (A)大陸地區政府公債及國庫券,包括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之標的(B)大陸地區掛牌上市之證券投資 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C)大陸地區集中市場或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D)大陸地區 店頭市場交易股票。
227 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投資管理辦法第 12 條從事大陸地區政府、公司相關有價證券之運用,以下列 項目為限,何者正確?A.大陸地區政府公債及國庫券包括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之標的 B.大陸地區集 中市場交易股票集中市場上市前首次公開募集股票 C.大陸地區集中市場或銀行間債券市場之公司債 及金融債券 D.大陸地區掛牌上櫃之證券投資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A)ABD(B)BCD(C)ACD(D)ABC
228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2 條規定,人身保險業應依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 11 條規定,於資訊公開網頁之說明文件應記載內容事項下公開揭露從事本條第 1 項各款資金運用 之 (A)損益情形(B)信用評等等級 (C)投資總額及損益情形 (D)投資總額 ,並於每季更新一次。
229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保險業訂定國外投資風險監控管理措施,應包括有效執 行之 A、風險管理政策 B、風險管理架構 C、風險管理制度 D、 風險管理程序 (A)BCD(B)ACD(C)ABC(D)ABCD 。
230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2 項規定,保險業訂定國外投資相關交易處理程序應包括書 面分析報告之製作、交付執行之紀錄與檢討報告之提交等,其相關資料應至少保存(A)一年(B)三年(C) 二年(D)五年
231 保險業已訂定國外投資相關交易處理程序及風險監控管理措施,並經董事會同意者,得在該保險業資 金(A)20%(B)25%(C)10%(D)15% 額度內辦理國外投資
232 保險業已訂定 A.國外投資相關交易處理程序;B.風險監控管理措施;C.完整之投資手冊;D.內部控 制制度,並經董事會同意者,得在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額度內辦理國外投資 (A)AC (B)BD (C)BC (D)AB。
233 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3 項規定,保險業訂定國外投資風險監控管理措施,應包 括有效執行之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架構及風險管理制度,其中風險管理制度應涵蓋國外投資相關 風險類別之 A.識別 B.衡量 C.監控 D.報告 E.限額控管(A)BCD(B)ABC(C)ABCD(D)ABCE 之執行及 變更程序。
234 保險業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至其資金 25%,須符合下列哪些規定:A 最近一年無受主管機關重大 處分情事 B最近一年執行各種資金運用作業內部控制處理程序無重大缺失 C經所屬簽證精算人員或 外部投資機構評估辦理國外投資有利其經營 D 檢具含風險管理制度相關說明之完整之投資手冊 (A)ACD (B)BCD (C)ABD (D)ABC。
235 保險業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至其資金百分之三十五,除符合「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外,尚須符合下列哪些規定: (A) 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每周至少控管乙次 (B)最近二年無受主管機關罰鍰處分情事,或違反情事已改正並經主管機關認可 (C)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且於公司內部設風險管理部門及置風控長一人 (D)由董事會每年訂定風險限額,並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風險控管部門定期控管(A)ACD(B)ABC(C)ABCD(D)ABD .
236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1-2 條,保險業投資大陸地區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應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列規定向(A)財政部(B)中央銀行(C)經濟部(D)金管會 申請許可
237 保險業投資大陸地區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向 (A) 經濟部 (B)中央銀行 (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D)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申請許可。
238 保險業於 A、實際匯出外幣 B、以外幣購買國外投資標的 C、實際入帳 D、簽約(A)A (B)AB (C)CD (D)B 之時點,均屬國外投資總額之衡量日,應評估有無逾限之虞。
239 國外投資總額之計算,以最近一期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決(結)算之國外投資總額,加減至衡量日止所 有新增減之實際國外投資金額,且新增減投資部分應以(A)中央銀行結帳(B)實際入帳時(C)各銀行結帳 (D)衡量日 之匯率計算。
240 保險業有下列何者情事者,不得投資資產池之個別資產含次級房貸:A 最近一年有國外投資違反保險 法受重大處分情事 B最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未達百分之二百五十 C董事會未設置風險 控管委員會,實際負責公司整體風險控管 D 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信用評等等級達 BB 級或相當 等級以上者 (A)ACD (B)BCD (C)AC (D)ABC。
241 保險法第 146 條之 3 規定,保險業辦理放款項目不包括(A)以動產或不動產為擔保之放款(B)公司保證 之放款(C)人壽保險業以各該保險業所簽發之人壽保險單為質之放款(D)以合於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之 有價證券為質之放款。
242 以美元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與 A.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契約 B.美元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 險契約 C.新臺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契約 D.歐元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A)BCD (B)ABD (C)ACD (D)ABC
243 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第 3 條規定,保險業管理資產時,分析資產與負債之關係應考慮哪些事項? A.分析持有資產之到期日;B.分析資產配置;C.建立適當現金流量預測模型;D.建立風險控管機制 (A)ACD (B)ABCD (C)AC (D)BD。
244 保險業應對各項資產所產生之各種風險加以辨識、衡量、報告及監控;前項所稱各種風險至少應包括 A 市場風險 B 信用風險 C 流動性風險 D 作業風險 E 法律風險(A)ADE(B)BCD(C)ABC(D)ABCDE。
245 保險業制定整體性投資政策時需考量下列哪些項目後訂之,並報經董事會通過:A 資產與負債關係 B 風險承受程度 C 資產報酬要求 D 流動性與清償能力(A)ACD (B)ABD (C)ABC (D)BCD 。
246 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第 6 條規定,保險業訂立之投資管理流程,在分析、衡量及控制投資結果 與風險時,其內容應包括 A 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B 建立相關人員適當且即時之投資溝通機制 C 建立長 期風險報酬 D 建立投資政策與流程合理性之內部檢視機制 (A)AD(B)ABD(C)ACD(D)BC。
247 壽險業之分紅人壽保險業務,該年度由董事會核定之可分配紅利盈餘,其分配予要保人之比例不得低 於 (A)百分之八十 (B)百分之六十 (C)百分之五十 (D)百分之七十。
248 依保險法第 145 條規定,保險業於營業年度屆滿時,應分別保險種類,計算其應提存之各種(A)解約 金(B)責任準備金(C)保單價值準備金(D)保險給付 記載於特設之帳簿 。
【已刪除】249 依保險法第 119 條規定,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以付足 1 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 後一個月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少於要保人應得(A)保單帳戶價值之二分之一(B)保單現金價值之四分 之三 (C)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D)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一
250 依保險法第 119 條規定,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 1 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 後(A)半個月內(B)二個月內(C)三個月內(D)一個月內 償付解約金。
251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年金保險,責任準備金提存方式,年金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A)計算方 法由公司自行訂定(B)自動調整精算公式(C)以平衡準備金制為原則(D)以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全額提 存。
252 年金累積期間,保險公司依據要保人交付之保險費減去附加費用後,依宣告利率計 算年金保單價值 準備金;年金給付開始時、依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年金金額,稱為(A)變額保險(B)利率變動型年 金保險(C)萬能保險(D)年金保險。
253 以外幣收付之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保險費的計算基礎為:A 預定危險發生率 B 宣告利率 C 預定利 率 D 預定附加費用率(A)ABC (B)ABCD (C)BCD (D)ACD
254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契約,年金給付期間之預定利率(A) 不得低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B) 不得高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但得為負數(C)應高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D) 不得高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且不得為負數。
255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契約,其責任準備金提存方式,年金累積期間(A)依「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 法」第 10 條規定提存(B)以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全額提存(C)以計算公式提存(D)以平衡準備金制提存。
256 有關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 12 條之規定,何者正確 A 生存保險附有按一定期間(含滿期)給付 之生存保險金部分,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採平衡準備金制為原則 B 年金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 提存,採平衡準備金制為原則 C 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由壽險公會另定之 D 人身保險 業變更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時,應事先經主管經關核准 (A)BD (B)AB (C)AC (D)CD。
257 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88 年 1 月 1 日起訂定之契約,其純 保險費較 25 年繳費 25 年滿期生死合險為大者,(A)採 20 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 (B)採 20 年繳費終 身保險修正制 (C)採 25 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 (D)採 1 年定期修正制。
258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內附有保證利率者,於(A)年金累積期間內 (B)其他非利率保 證期間 (C)利率保證期間內 (D)累積期間前三年 應比照人身保險業就其經營萬能保險業務應 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的萬能保險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計提。
259 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附有保證利率者,於利率保證期間內應比照(A)利率變動型人 壽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B)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費率相關規範所定方式(C)年金保險費率相關 規範(傳統型)所定方式(D)人身保險業就其經營萬能保險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之附保證利率 的萬能保險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 計提責任準備金。
260 壽險業辦理澳幣及歐元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相關業務,仍應確實瞭解保戶未來有外幣需求及 承受匯率風險能力 ,充分向保戶揭露 A、該等商品所涉匯率風險 B、商品幣別所屬國家之政治及經 濟變動風險 C、保險費收取方式 D、匯款費用之負擔及其它攸關保戶權益之重要事項,並應建立商品 適合度政策,俾依保護風險之承受度提供適當商品(A)BC (B)AC (C)BD (D)ABCD 。
261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在國外投資部分應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 所稱之風險值下列敘述何者為是?A.按周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兩年;B 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 年;C 樣本之資料至少每周更新一次 D 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 每月進行回溯測試。(A)ABC(B)BCD(C)ACD(D)ABCD
262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8 點第 1 項 第 4 款規定,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瞭解要保人之需求與承受匯 率風險能力,銷售該等保險商品前並應建立(A)商品適合度政策(B)商品資訊揭露政策(C)招攬人員管理 政策(D)保險商品開發政策。
263 下列哪項屬於「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第 2 點所指之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A.各公司第一張 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 B.各公司第一張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投資型保險 商品 C.各公司第一張非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 D.各公司第一張非約定以新臺 幣為收付幣別之投資型保險商品(A)AB(B)BD(C)CD(D)AC。
264 壽險業辦理澳幣及歐元計價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相關業務時,仍應確實瞭解保戶未來有 A、外 幣需求 B、承受利率風險能力 C、承受匯率風險能力 D、承受市場風險能力(A)A (B)AB (C)AC (D)AD
【已刪除】265 下列那項屬「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第 2 點規定所指之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A.各公司第一 張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 B.各公司第一張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投資型保 險商品 C.各公司第一張非約定以新臺幣為收付幣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 D.各公司第一張非約定以新 臺幣為收付幣別之投資型保險商品(A)BD(B)AB(C)AC(D)CD。
266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7 點,有關送審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之規定,何者正確 A 依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檢附相關 送審文件 B 應於保單條款載明匯款費用負擔 C 應於要保書載明各項交易之會計處理方式說明 D 應 檢附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A)A B (B)B C(C)BD(D)C D。
267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 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下列那些文件:A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 計處理方式說明B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內部控制執行方法與稽核原則C外幣資產負債配置 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D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A)ABC(B)ACD(C)ABCD(D)BCD。
268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並應於要 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 (A)匯款費用之負擔 (B)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 (C)會計處理方式說明 (D)外幣資 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等相關事宜。
269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並應於要 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 A.保險費收取方式 B.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C.匯率風險揭露 D. 匯款費用之負擔等相關事宜(A)ACD(B)BCD(C)ABC(D)ABD
270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並應於要 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何者等相關事宜(A)會計處理方式說明(B)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C)外幣資產負債 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D)保險費收取方式
271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並應於要 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何者等相關事宜(A)會計處理方式說明(B)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C)外幣資產負債 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D)匯率風險揭露。
272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 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下列那些文件:A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 計處理方式說明 B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內部控制執行方法與稽核原則 C外幣資產負債配置 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D 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A)ACD(B)ABCD(C)BCD(D)ABC。
273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於要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下列哪個事項:A 客戶適合度 B 匯款費用之負擔 C 保險費收取方式 D 匯率風險揭露(A)ACD(B)ABD(C)ABC(D)BCD。
274 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規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並應於要保 書及保單條款載明 A 保險費收取方式 B 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 C 匯率風險揭露 D 匯款費用之負擔等相關事宜(A)ACD(B)BCD(C)ABC(D)ABD。
275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依規定由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哪些專案 查核:A 開發 B 招攬、核保 C 理賠、精算 D 保全、法務、投資(A)ABD(B)ABC(C)ABCD(D)BCD
276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由內部稽核單位何時辦理該等保險商品招 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A)每半年(B)按月(C)每年(D)按季。
277 由內部稽核單位按季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 精算、保全、法 務及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並於查核結束日起(A)二個月內(B)一個月內(C)四個月內(D)三個月內 函 送主管機關備查。
278 依「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7 點第 2 項規定:人身保險業送審該等保險商品時,除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 件外,應並檢附該等保險商品:A 各項交易會計處理方式說明 B 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 法 C 外幣資產之區隔方式 D 國外投資管理原則(A)ABC(B)BCD(C)ABD(D)ACD
279 依「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11 點規定, 人身保險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及期限,將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相關統計 報表向(A)中央銀行(B)主管機關或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C)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D) 金管會銀行局 申報,以供主管機關監理之用。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