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 108年 - 1080507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83510
108年 - 1080507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83510
科目:
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選擇題 (50)
1. 汽車駕駛人闖平交道,不得逕行舉發。 (A)O(B)X
2. 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之違規行為,不得以移動式相機取得之證據,據以逕行舉發。 (A)O(B)X
3. 公路主管機關對於道路交通法規之重大修正,必要時得通知職業汽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 通安全講習。 (A)O(B)X
4. 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之車輛與前車應保持足夠安全距離,車速每小時60公里時保持30公 尺以上距離,車速每小時90公里應保持45公尺以上距離。 (A)O(B)X
5. 計程車駕駛人經廢止執業登記者,其執業登記證由公路主管機關收繳之。 (A)O(B)X
6. 汽車駕駛人違規,依規定需受講習,無故不到者處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A)O(B)X
7. 交通違規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得舉發。 (A)O(B)X
8. 汽車駕駛人於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罰鍰。 (A)O(B)X
9. 曾犯恐嚇取財罪,經判決拘役,但易科罰金者,即可報考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A)O(B)X
10. 職業駕駛人因駕車不小心撞傷人,是屬業務過失,在刑責上較一般駕駛人為重。 (A)O(B)X
11. 汽車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者,處 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行駛。 (A)O(B)X
1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 關報告,不得駛離;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 (A)O(B)X
13.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20歲、最高不得超過65歲。 (A)O(B)X
14. 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違規行為,不得以移動式相機取得之証據,據以逕行舉發。 (A)O(B)X
15. 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之情形,其違規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者, 得連續舉發。 (A)O(B)X
16.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其地點在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於事故地點後方50公尺處, 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 (A)O(B)X
17. 路旁障礙物體線,用以表示路旁之障礙物體,促使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本標線為黃黑 相間斜紋線,但護欄、緣石及行道樹得標繪白色。 (A)O(B)X
18. 逾越執業登記證年度查驗期限6個月以上仍未辦理者,應廢止執業登記並追繳登記證,且1年內不得重新辦理執業登記。 (A)O(B)X
19.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遺失、毀損或滅失時,應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補發或換 發,副證則不必。 (A)O(B)X
20.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計程車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不受連續持有有效之計 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6年以上之限制。 (A)O(B)X
1.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測驗及格,並經講習合格,應自講習合格之日起(A)6個月(B)8 個月(C)12個月內辦妥執業登記。
2. 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 行車者,處新臺幣(A)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B)3,600元以上9,000元以下(C)6,000元 以上1萬2,000元以下 罰鍰。
3. 駕駛人於高速公路行駛遇有濃霧、濃煙、大雨、強風能見度甚低時,車速應(A)保持最 低時速60公里(B)低於40公里行駛或暫停路肩(C)維持正常速度行車。
4. 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A)300元以上600元以下 (B)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C)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罰鍰。
5. 高速公路上,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之故障車輛,不得超過(A)2小時(B)6小時(C)12小時。
6. 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修復後應實施(A)定期檢驗(B)臨時檢驗(C)申領牌 照檢驗。
7. 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者,除罰鍰外,牌照應(A)吊扣3個月(B)吊銷(C) 吊扣6個月。
8.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停車處所(A)交通島(B)槽化線(C)二者皆 是。
9.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或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新臺幣(A)1,800 元(B)2,400元(C)3,600元 並吊銷駕駛執照。
10.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A) 交通指揮人員手勢為準(B)燈光號誌為準(C)二者遵守其中一項即可。
11.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A)1至3個月(B)3至6個 月(C)6至9個月。
12. 汽車會車時,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A)2公尺(B)1公尺(C)半公尺。
13. 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於右前座椅椅背置放執業登記證副證者,處新臺幣(A)900元 (B)1,200元(C)1,500元 罰鍰。
14.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轉彎時,有下列何者正確(A)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B)轉彎車已 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C)二者皆對。
15. 計程車駕駛人駕駛計程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 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A)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B)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C)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罰鍰。
16. 汽車駕駛人,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吊銷其駕駛執照者,幾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A)3年(B)4年(C)5年。
17. 二以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之行為,應如何處罰(A)分別舉發處罰(B)合併舉發處罰(C)沒有規定。
18. 計程車駕駛人新領或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或辦理執業登記事項異動後,距年度查驗期間未滿(A)3個月(B)半年(C)1年者,得於隔年再行辦理查驗。
19. 計程車駕駛人之職業駕駛執照已吊銷或註銷時,由(A)車籍地之公路監理機關(B)戶籍地 之警察機關(C)原發證之警察局 廢止其執業登記,並收繳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
20. 計程車駕駛人曾犯毒品危害條例判決罪刑確定,經執行完畢者
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A)滿5年(B)滿10年(C)不可
21.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依規定可接受
之委託辦理車輛牌照之請領、換發、撤銷、車輛檢驗及各種異動登記。(A)計程車運輸合作社(B)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C) 一般駕駛人
22.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時,下列何種情形,符合規定(A)距交岔路口8公尺(B)距消防車出、 入口8公尺(C)距公共汽車招呼站8公尺。
23. 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
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A)得(B)不得 (C)可視需要
24. 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計程車客運業由其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者,應與駕駛人就有關(A)車輛價格、分期付款(B)強制保險事宜(C)權利義務事項 訂定公平合理之書面契約。
25. 依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規定,排班計程車駕駛人分別取得不同機場排班登記 證者,應於取得第二張機場排班登記證後
,主動繳回一張 機場排班登記證予原發證單位。(A)7日內(B)15日內(C)30日內
26.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辦理購車貸款申請及動產擔保之登記,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辦理。(A)可委託(B)不可委託(C)應委託
27.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得少於幾公釐(A)1.6公釐(B)1.7公釐(C)1.8公釐。
28. 在正常天候狀況下,小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行車速度為90公里前後兩車間 需要保持多少公尺的行車安全距離(A)35公尺(B)40公尺(C)45公尺。
29.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者,處新臺幣(A)300元以上600元 以下(B)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C)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 罰鍰。
30. 欲登記為桃園國際機場(原中正機場)排班計程車,車齡自汽車出廠年月之次月1日起算,依規定須在(A)3年內(B)4年內(C)5年內。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