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題情境敘述:
為降低偏遠地區國中小學教師流動率,教育部部長於 111 年 12 月 00 日第 0 次部務會議指示,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擬解決方案,該署遵示擬具「偏鄉教育資源中心補助計畫」,補助直轄市、縣(市) 政府成立「偏鄉教育資源中心」,統籌轄內偏遠學校共用資源,每案補助最高新臺幣 600 萬元。 補助計畫重點,係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數個偏鄉學校串連成立資源中心,以區域聯盟方式 提供分區學校共通性教師研習、增進教師專業知能、活化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減輕行政負擔,保障偏鄉地區學生權益。 問題:
假如您是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教育組承辦人,請以「簽稿併陳」方式,將「偏鄉教育資源中心補助計畫」草案(計畫內容毋須撰擬)簽陳署長核定,並以該署最速件函(稿)檢附補助計畫及 申請表各 1 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 112 年 1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