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公路◆國文
第一部分:論文(70 分;請抄論文題目,文言白話不拘)。題目:汽車考(檢)驗員如何為交通安全把關。
第二部分:公文(30 分)。題目:自 114 年 3 月 1 日起,民眾違規須參加道路交通安 全講習者,不再侷限在監理所上課,可透過「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自行選擇上課時間、地點至受委託單位(駕訓班、學校、訓練機構等)完成講習,不僅上課時間更便利(平日、假日、日間、 夜間),地點也更多元。交通部公路局對受託業者 訂有審查機制,把關講習品質,達到即時矯正違規行為之效果,提升用路安全。試擬交通部公路局函各區監理所透過多元管道(網路、社群媒體及地方機關團體等),積極宣導此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