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警大◆海巡法規
一、海巡艇在發現情資中可能走私毒品的船舶(改裝的快艇),經警告該船,卻拒檢且快速蛇行逃逸。經海巡人員廣播、使用槍對空鳴槍後,改對船艏射擊,卻因擊中鐵質部分致跳彈,子彈最後擊中船長的胸部而致死。追緝過程似有丟棄物品的行為,但船停後海巡人員登船、並在附近海域均未尋獲毒品,請分析船長家屬有可主張的權利?
二、依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7 條規定,外國船舶通過我國領海具有無害通過權,如有外國商用船舶無故任意停船,海巡艦艇得採行的職權及如欲處罰時的依據為何?
三、某中國籍漁船於我國限制水域疑似從事非法捕撈作業。海巡人員命令船舶駛離,該漁船置若罔聞,不予理會。海巡人員於是採取水砲驅離並強制登檢。試問該水砲驅離的動作屬於事實行為?還是強制處分?
四、某日我國海巡艦艇在某領海巡邏時,發現某外國籍貨輪 A 在交通部規劃的航道上非法錨泊,斯時海面興起大霧,若不即時處置恐導致往來船舶之「立即危害」。試問,依據《海岸巡防法》等及相關行政法學之原理或法院實務判例,海巡艦艇可否立即採取強制措施迫使船舶離開?試就不同層面分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