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一、現代學 者均承 認民族自 治原則 (Principle of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業已構成國際的基本原則,試問此項原 則之基本意涵法源依據以及適用範圍為何?
(1)前述規定是否符合現代國際法的要求?
(2)又國家間同長多以何種方法解決因徵收外國私人財產所引起之爭端?
三、締結契約可提出保留,保留的意義為何?保留提出的時機為何? 保留的效力為何?
四、何謂國際法上的責任?責任發生的條件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