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50475
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50475
科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年份:
96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該土地卻為丁所占用。甲、乙未 經丙同意,訴請丁返還該土地於全體共有人,訴訟若經法院判決確定,其效力是否 及於未列為訴訟原告之共有人丙?(25 分)
二、請說明民事訴訟法上所稱「和解」與「調解」之意義,二者有何區別?(25 分)
三、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刑事訴訟法設有那些規定,提供 必要的協助?(25 分)
四、刑事訴訟法規定之訊問筆錄與審判筆錄有何不同?二者是否均應由書記官製作?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