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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法規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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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099年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營建法規#47317
科目:
營建法規與實務 |
年份:
99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3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營建法規與實務
選擇題 (0)
申論題 (13)
⑴建築物在施工中,主管建築機關於勘驗時,發現何種情事者,應以書面通知承造 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10 分)
⑵承⑴題,若監造人於施工中發現上述情事之一者,應如何處置,方能免除其責。 (5 分)
⑶若建築物由監造人負責監造,如發現施工不合規定或肇致起造人蒙受損失時,承 造人與監造人之賠償責任如何歸屬。(10 分)
⑴詳述其都市更新之處理方式。(10 分)
⑵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在何種條件下,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優先劃定為更 新地區。(15 分)
⑴何謂山坡地
⑵山坡 地建築管理之適用範圍
⑶申請建築許可之辦理程序。(25 分)
⑴建築執照預審制度(建築法)
⑵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保存法)
⑶綠建築指標(建築技術規則)
⑷抵費地制度(都市計畫法)
⑸招牌廣告(廣告物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