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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發表于: 2012/05/22 |
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本校教評會決議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教師科別及名額: (一)專任教師 地理1 公民與社會1 輔導1 體育1 (二)兼任教師 童軍1名期間自101年8月30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 三、公告方式: (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http://www.tpde.edu.tw)。 (二)臺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網站(http://mentor.ncue.edu.tw)。 (三)本校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vtsh.tc.edu.tw)及人事室網頁。 公告時間:自101年5月18日起至101年5月28日止。 四、索取簡章及基本資料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基本資料表內容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五、報名時間及聯絡方式: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一律採取通訊報名,寄至40677臺中市四平路161號 <人事室>。 洽詢電話:(04)22911187轉204 人事室鄭主任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3條各款資格者。 (二)各甄選科別大學本科(系)畢業,具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三)限制因素:具下列各款之一者不得報名。 1.「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各款之一者。 2.「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之一者。 ※資料審核未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 七、報名表件之順序: (一) 報名時請繳附下列之表件:(全部以A4紙影印排列整齊各乙份,由本校留存)。 1、基本資料表1份(請事先填妥) 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2、自傳(請事先填妥) 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3、學歷—影本 4、經歷—影本 5、教師證書或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請依順序排列,以訂書針裝訂即可。 八、甄選方式:分初試、複試二階段進行。 (一)初試(筆試): 1、時間:101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8:00於本校實施。(應試人員請於5/31日中午12:00於本校網站公告甄試須知)。 2、方式:筆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相片之證件,以備查驗)。 3、筆試合格通知:101年6月5日(星期二)中午12:00本校網站公告。 (二)複試: 1、時間:101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於本校實施。 2、方式:分為試教和面試(當天請自備教具、教材)。 3、錄取通知:101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5:00於本校網站公告,並以電話通知。 九、分數評定: (一)筆試:30% (二)試教:40% (三)面試:30% 十、錄取報到應繳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 (二)經歷證件:合格教師證書、曾任職他校之聘書、考核通知書、服務(離 職)證明書、兵役證件等正本。 ※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驗畢後發還,惟若有不實,或無法提供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