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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4月新電價 住宅小商店降幅最高

發表于: 2015/03/28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8日電)新版電價公式將上路,台電表示,住宅及小商店用電以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為原則,兩者用電量330度以下的調降幅度最高。

台電公司今天表示,依據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今年3月20日決議的平均降幅及修正原則,提報經濟部核定,自104年4月1日起實施。

根據審定,4月起每度平均電價為新台幣2.8852元,與現行的基準電價每度3.1139元比較,平均降幅為7.34%。各類用電中,住宅用電平均降幅7.55%、工業用電降幅7.31%、商業用電降幅7.36%。

台電指出,住宅及小商店用電以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為原則,兩者用電量330度以下的調降幅度最高;住宅用電量1001度以上、小商店用電量1501度以上則不調整;工商業用電以使用者付費與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為原則。

台電表示,此次電價調降方案主要著重在妥善照顧民生、節能減碳及穩定物價,對於用電量少的弱勢及小用戶擴大調降幅度;另對於用電少的小商店,也擴大調降幅度以穩定物價。整體來說用電越省的降幅越大,用電越多的降幅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