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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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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之悔過書暨道歉啟事

發表于: 2016/06/30


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之悔過書暨道歉啟事
 
        本人蔡峻豪以最誠摯及悔悟的心,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臺中學儒補習班主管和負責人以及著作權受到損害的老師,表達最深的歉意及悔意,並請求原諒我一時錯誤的行為。
 
 
        於志光上課期間,所觀看的影帶班老師有時會提到“於某日班上有舉辦講座要來聽”之類提示話語,那時真羨慕該班學員有此福利,從此都會注意各班官網動態,但因要收費且路途遙遠便作罷許多次想參加之講座,終於於104年臺中學儒官網貼心為不克前來考生提供直播講座服務之訊息,便立刻註冊「1040322 台中學儒 刑法重要爭點 紀○老師」、「1040407 台中學儒 行政法易混淆試題 林○老師」兩場講座後取得直播網址,滿心期待直播時間到來;在直播當中因撥放影片範圍不大,又加上本人螢幕小,故便想於影片中連點兩下看看是否能以全螢幕播放,結果一不小心點到YOUTUBE浮水印後,便另開網頁連結到原始網址,這時才知曉真正影片網址;又因本人學習狀況不佳,便想把影片下載下來供日後觀看,於是GOOGLE“如何下載YOUTUBE之影片方法”,找到方式一一按其說明操作,果真把影片下載下來了,但因影片太大導致硬碟將無法繼續存放上課錄音檔,又不捨得刪除之前上課錄音檔,只好又把影片上傳到YOUTUBE中,把硬碟中影片刪除騰出空間來,因起初不太熟該網之功能,致使公開一段時間,卻無法挽回對貴班之侵權行為,實感愧疚。
 
        於105年4月19日接到溪口派出所打電話通知領「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原於5月3日晚上八點半到案說明,經打電話給承辦警員,改提早到4月23日中午到案說明,做完筆錄後,警員便告知要刪除影片等候傳票,到家後便把影片刪除;從收到通知書至今便忐忑不安,家人責罵不斷,深怕有前科、有烙印,歉意表達再多次都不夠,現在知道自己犯了嚴重的錯誤,懊悔萬分,侵害了貴班的著作權。希望藉由悔過書,表達我對貴班的無限歉意,深深期盼貴班能給予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本人保證從今以後絕不會再侵犯貴集團與貴班著作權,並且會深刻記取教訓,因此深切的希望並請求貴班給我機會,與我和解,原諒我愚昧的行為。再次,懇求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臺中學儒補習班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經歷這次事件後,我會深刻記取教訓,並在保護著作權法上,盡我所能的加以維護和宣導並以此做為自己隨時的警惕和檢討。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臺中學儒補習班
 
立悔過書人:蔡峻豪
時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