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高三上
阿摩第 2 期
54946枚
 0 

【高中】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101學年度第二次教師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6/21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101學年度第二次教師甄選簡章



 



一、甄選科別



幼稚園:幼稚園一般教師



小學部:國小一般教師(含分校)



中學部:高中英文



中學生物



中學地理



國中英文



國中數學



二、應徵資格:



       (一) 具有上述教育階段各類科合格教師資格證明者。



         (二)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至第七款之任用情形者。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4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務必於截止日前送件並完成報名,不以郵戳時間為準。



四、報名地點:



1. 台灣地區: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311號2樓之7) 



聯絡人:陳珊珊小姐



電話:(02)87710912     傳真:(02)27119108



Email:shanshanchen1963@yahoo.com.tw



2. 大陸地區:華東台商子女學校(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曹淞路66號)     聯絡人:鄭京榮副校長



電話:(0512)57776880   傳真:(0512)57776881



Email:jjj880822t@yahoo.com



五、應繳表件:



       (一)報名表:請於報名表中詳填各項資料及正確的聯絡電話及Email。



       (二)資格證件:請將下列資料影印裝訂成冊,正本經查驗無誤後歸還。



(通訊報名繳交影本即可,正本於甄試報到時繳驗)



              1、大學畢業證書。



              2、合格教師證書。



              3、身分證。



              4、服務證明。



5、兵役退伍令(男教師需提供)。



       (三)備妥本人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四)簡要自傳一份



       (五)試教之教案一式3份(完整單元)



 六、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填妥報名表、簡歷,並檢同有關證件及報名費至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311號2樓之7)報名,或昆山本校(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曹淞路66號)報名。



       (二)通訊報名:上網下載報名表格及簡歷後,將相關證件影本及報名費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至上述地點(務必於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不以郵戳時間為憑。



七、報名費:新台幣一千元//人民幣二百元



       銀行帳號:彰化銀行新店分行,戶名:華東臺商子女學校,



                          帳號:5529-0130420-0-00



八、甄選方式:



(一)試教(20分鐘):就預定擔任之學科,自選一單元進行教學。(以學校版本試教)



(二)口試(10分鐘):就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知能、校務發展願景等進行面試。



    *試教及口試時間得視報名人數多寡,由辦理單位酌於調整。



九、甄試日期:7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十、甄試地點:



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311號2樓之7)



本校得視報名人數更改甄試地點(若甄試地點更改,事前將公佈於本校網站並以Email通知應考人員)



大陸地區不辦理甄試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7月10日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



(二)若應考者均未達錄取標準或未符學校需求者,得從缺不予錄取。



            (三)錄取者應於學校通知二日內完成報到及簽約手續,屆時未到者由備取人員依次遞補。



            (四)相關事項公佈學校網址:http ://www.htcs.com.cn



十二、附則



(一)為能更廣泛的招收有志至本校服務之優良教師,甄選分別於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辦理,再錄取最優之人選。



(二)為使甄試順利進行,本校於考前先行抽籤決定出場序,並以E-mail或電話通知應考人。



(三)報考人員須有赴大陸教學之意願,否則請勿報名。



(四)公立學校教師,服務成績優良,依教育部規定,可採帶職帶薪商借或留職停薪借調方式到校服務,商借或借調期滿可以回到原校繼續任教;商借人數為教育部訂定,若人數超過僅能以留職停薪借調方式辦理。



(五)公立學校教師參與甄試,請事前與學校報告,以免日後辦理商借或借調時發生困擾。



(六)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七)經甄選錄取者於簽約後,應立切結書保證履約到職,否則依罰則辦理。



(八)教師敘薪起始日期以到校次日起算(到昆山本校,若逢星期六日則以次週一算起)。



(九)錄取者應參加本校職前訓練及講習,講習完畢,由學校統一代辦出境手續,前往學校擔任教學。



(十)試教版本



國小-國語:康軒    其餘(除國語科外):南一      



國中-數學:翰林    英語:翰林  



高中—數學、英文、公民、地理、生物:龍騰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中華民國101年6月12日





 




華東台商子女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科目:  □國小                 □國中______     □高中              



ㄧ﹑個人資料:









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身分證字號




 




現職




 




教師證書字號




 




Email




 




擔任導師意願




願意【 】不願意【 】




擔任教師年資




            




擔任行政意願




願意【 】不願意【 】




擔任行政年資




            




通訊



地址




     縣市     區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電話




 




手機




 






 






1.




2.




3.




3.






 






1.




2.




3.




4.




學年考核




95




 




96




 




97




 




98




 




99




 




專 長 或



特殊表現




1.




2.




3.




4.




研究著作




1.




2.




3.




4.




電腦操作




□文書處理.  □簡報製作.  □試算表  □網頁製作  □影像處理  □網站管理




任教動機




 




是否台商眷屬




 □ 是




  □否




家庭



情形




單身前



往服務




是   否




攜家眷前   往 服 務









子女



情形




○就讀小學 ○就讀國中



○就讀高中○就讀大學



 

 

 

 

 

 

 

 

 

 

 

 

 

 

 

 

 

 

 

 

 

 

 

 


 



 



 



華東台商子女學校教師甄選個人資歷簡表




姓名




 




出生   年  月  日




性別:男  女




任教學校




 




通訊地址:      




電話:



手機:




Email:




曾 任 教 科 目




 




 




 




 




曾兼任行政職務




 




 




曾任教時間




           年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教師甄選須知



一、華東台商子女學校係為大陸台商子女教育特設之學校,經我國政府教育部及大陸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而設立的私立學校。



二、本校幼稚園、國小教育以培養學生「健康、學習、成長」為教學目標;高、國中則以培養學生「思辨、創新、卓越」為目標。



三、學校本校址位於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曹淞路,南臨吳淞江,東為滬寧高速公路花橋交流道。由上海市虹橋機場到校車程約三十分鐘,浦東機場到校車程約八十分鐘,距昆山市區約二十五公里,車程二十多分鐘。蘇州校區址位於江蘇省蘇州高新區市滸關新區沈巷路一號(吳縣中學校園內),四、本校經教育部核定設立,享有公保、退休等福利,服務本校教師年資將可與國內服務年資銜接,提敘薪級及併計退休年資。



五、本校設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四段學程,因此有些教師要跨學程上課,老師須配合。



六、自99學年度起,本校在蘇州市設有分校,江蘇省宿遷市(蘇北地區)則申辦中,目前均僅招收幼稚園及國小學生,因此國小教師有可能被分至該二校區服務。



七、公立學校教師得以商借或借調方式至本校服務。商借教師其職缺、薪津及福利完全保留在原校,其費用由教育部撥款支付;借調教師則以留職停薪方式至本校服務,其待遇、福利依據私立學校方式由本校支應。



八、學校教學使用國內出版經教育部審定的教材,學制、課程、教學均與台灣各級學校完全相同,學生可隨時轉學到國內的同級學校就讀。



九、教師之聘期一年一聘,為穩定學校教學,教師中途不得離職,如果毀約依合約書上規定執行;任職期間若有重大過失或無法勝任教學職務,經學校評議單位會議決議,得提前解約。



十、為因應本校學生生活與學習指導上的需要,學校於暑假辦理各項活動,教師須擔任指導,不得推辭;因部分學生住校,教師亦須分擔夜間課業輔導,指導學生學習。



十一、為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學校於暑期亦辦理各項研習,教師須依學校規定參加研習。



十二、單身老師學校提供住宿,上課日全校教職員供應午餐(週一至週五),早、晚餐及週六、日則須付費(學校另有補助),目前無法提供眷屬住宿。



十三、學生生涯與升學輔導,教師必須全力配合,以提升學生競爭能力。



十四、本校屬私立學校,退撫、公保及健保依私立學校制度辦理。



十五、教師前往本校服務必須在心理上與身體上做好準備,要有離鄉背井自我調適的能力,江蘇地區四季分明,夏天炎熱如台灣,冬天氣溫經常在十度以下,比台灣寒冷許多,但多數都能適應。



 



切  結  書



 



(服務公立學校教師須填寫)



本人        服務於      縣市              學校,參加  貴校教師甄選幸獲錄取,保證於101年7月15日以前取得服務學校同意書,屆時如無法取得,本人願無異議放棄貴校錄取資格。



此致



華東台商子女學校



 



 



                               聲明人



身分證字號



通訊處



電  話



 



 



 



 



 



 



中華民國101年 月 日



 



 



 



 



同 意 書



(現職公立教師填寫)



本校教師           參加  貴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經獲錄取,本校同意其辦理借調(商借)。



 



 



學 校:                        校 長:



 



 



 



 



中華民國101年 月 日